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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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采用1+1+1的方式签订合同);
为满足慢性病患者的一站式服务,医院拟招一家慢性病定点药店入驻医院,与我院共同打造现代化慢性病患者的一站式服务,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及时、方便的用药需求。
一、该中标人必须为我市慢性病定点药店。合作期间,医院向中标人提供药房经营所需场地,该药房为中标人独立经营,由中标人负责整体运营管理工作。
二、药品配备
为了满足三院医疗集团慢性病患者的一站式就医需求,中标药房需配足配齐三院医疗集团现有品规外的其他慢性病需求药品,医院医疗集团内已有品规无需要配备。
三、设施设备
有存放、陈列药品的货架、柜台、阴凉柜、冷藏柜、冷柜等设施设备。
四、信息系统
1、药店配备与经营服务相适应的计算机硬件、系统软件、网络环境,能够满足药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需求并可追溯,进销存、随货通行,包括进销存多个环节使用的准确性、真实性,包括药品追溯系统建设及使用管理的统一分析功能。同时能够满足慢性病患者的医保结算要求。
2、药店建立并逐步完善电子处方管理系统,至少满足以下功能需求:登录管理、调剂(处方、录入、审核、调配)过程记录、处方查询和保存、权限控制管理等。
3、药店建立并完善患者管理信息系统,包括但不仅限于:患者相关基本信息;用药记录;用药评估与干预过程记录;用药指导和健康教育等药历内容,并具有保护患者隐私的措施。
五、人员配备及岗位职责
慢病专员1名(由执业药师担任),店员1-2人。人员费用由中标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