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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药物及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顺利通过国家备案
来源部门: GCP机构办    作者: GCP机构办    发布时间: 2023年01月31日

  2022年4月初,按照市卫健委统一部署,在医院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大力帮助下,我院开始GCP筹备工作。建设期间,GCP筹备组严格按照《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法规规范的要求开展工作,成立了机构办公室,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伦理委员会。制定了GCP管理制度、标准操作规程(SOP)等规范化文件,积极选送专业科室人员外出进修和学习,并邀请院外专家莅临指导,多次举办院内培训以提升机构、伦理及研究人员的整体素质,确保后期临床试验的质量。经过现场调研,进一步确定行政楼5楼西侧为机构办公室,并进行相应装修和设备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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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2月8日,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临床试验机构(GCP)正式提交国家备案申请(备案号:药临床机构备字2022000189;器临机构备20220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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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2月22-23日,安徽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检查专家组来院进行了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的现场评估。我院院长余汉峰、副院长兼机构主任孙超、机构办主任张彤,伦理委员会副主任王飞、相关专业主要研究者及伦理委员会委员、GCP机构办人员参加了评估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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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专家组分别对机构、伦理委员会和3个专业组的房间布局、硬件设施、体系文件建立、人员资质、培训、资料归档、质量控制等情况进行了严格的检查,并现场提问相关人员有关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各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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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结束后,专家组对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情况进行了反馈,提出整改意见。我院高度重视,积极整改,提交整改报告,经省局专家再次审核,于2023年1月28日确认符合整改要求,可以开展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

  开展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不仅对发展国家医药事业、振兴民族医药工业和保障人民健康有着重要意义,而且是一所医院医疗水平和科研能力的综合体现,有利于提升我院各专业科室研究者的学术水平、专业能力,规范医疗行为,从而提升医院整体层次,全面加快医院的发展步伐。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将以此次备案成功为契机,进一步规范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管理,提高各专业科室的临床试验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国家药物(医疗器械)创制研究,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提供安全、有效、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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