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文件
院人字〔2012〕27号
关于李萍等四位同志退休的通知
院属有关科室:
李萍,女,1957年9月出生,1975年2月参加工作,主管药师;
张桂珍,女,1957年9月出生,1976年1月参加工作,主管护师;
王小美,女,1957年9月出生,1974年2月参加工作,会计员;
袁国琴,女,1962年9月出生,1980年参加工作,工人。
以上四位同志均已到退休年龄,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计发离退休费等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2007〕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以上四位同志退休,李萍、张桂珍、王小美三位同志享受退休费比例为90%,袁国琴同志享受退休费比例为85%,退休时间均从2012年9月执行。
此通知
二O
主题词: 三院 人事 退休 通知
抄送:市人社局、市卫生局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