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文件
院人字〔2012〕30号
关于张亭山同志退休的通知
院属有关科室:
张亭山,男,1952年10月出生,1970年8月参加工作,工人。
该同志已到退休年龄,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计发离退休费等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2007〕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张亭山同志退休,享受退休费比例为90%,退休时间从2012年10月执行。
此通知
二O
主题词: 三院 人事 退休 通知
抄送:市人社局、市卫生局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