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文件
院党字〔2012〕21号
关于聘任高连珠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院属各党支部、各科室:
经过公开竞聘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组织考察,院党委研究决定,聘任:
高连珠同志为大外科护士长;
唐侠同志为门诊部科护士长,不再担任骨科护士长;
徐辉同志为大内科护士长,不再担任胸泌科护士长;
张玉同志为手术室护士长;
李芳同志为门诊输液室护士长;
李丽同志为急诊科护士长;
梁娟同志为妇产科护士长;
顾有芬同志为呼吸内科护士长;
于桦同志为投诉办护士长;
蔡慧婷同志为新生儿病区护士长;
李雪蓉同志为ICU病区护士长;
田静同志为心内科护士长。
以上同志聘期三年,试用期一年。
此通知
二O
主题词:三院 人事 职务 任免 通知
抄送:市卫生局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