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文件
院办字〔2012〕52号
关于成立工伤保险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院属各科室:
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及时医疗救治,规范工伤医疗行为和就医行为,加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管理,经研究决定,成立“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工伤保险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赵春淮
副组长:张倩茹
成 员:杨小新 王 矛 黄 明 李成华 孙向东
李 静 钟春生 桑更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院医保办公室,杨小新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陈锦霞、李道荣、杨林、吴义强、崔绚、徐芳、刘志刚。
职责:
一、遵照蚌埠市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负责工伤保险政策的咨询、宣传工作。
二、审核就医患者相关资料,检查工伤患者住院期间的费用情况。
三、指导临床严格执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四、严格遵照工伤处方管理规定,做到人与伤、伤与量、药与量、量与价的“四相符”。
五、负责数据的统计、保管、上报。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五日
主题词: 三院 工伤保险 组织 通知
抄送:市人社局、市卫生局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 2012年11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