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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医字〔2012〕57号(关于建立临床药师制的通知)
来源部门: 办公室    作者: 办公室赵奎义    发布时间: 2012年12月01日

 

院医字〔2012〕57号

 

 

关于建立临床药师制的通知

 

院属各科室:

为了加强临床药师队伍建设,规范临床药师工作,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建立本制度。

一、成立临床药师管理工作小组

组长:冯燕娴

成员:张士勇  贾玉勤  竟雪莹  李  宁  孙向东 

钟春生  齐保龙  杨清峰  邹玲梅   

临床药师管理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药学部,药学部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临床药师管理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积极完成关于开展医疗机构临床药师制的工作任务。

(二)负责制定本院临床药师制工作制度及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不断完善和修订各项管理制度,逐步规范临床药师的各项工作。

(三)负责制定临床药师培训计划,对临床药师资质进行监督管理,为临床药师履行其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支持。

(四)定期对临床药师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改进措施,以保证临床药师工作长期顺利开展。

三、临床药师岗位设置

根据卫生部的要求及我院的实际情况,现选取五个临床科室设置临床药师:肿瘤内科、呼吸内科、重症医学科(ICU)、消化内科、内分泌科,临床科室临床药师设置情况如下:

科室

临床药师

肿瘤内科

王刚斌

呼吸内科

程军

重症医学科(ICU)

叶云

内分泌科

崔佳

消化内科

张冠军

 

四、临床药师工作职责

(一)参与临床查房、会诊,根据诊断和药物治疗原则,提出用药意见或建议,协同医师制定药物治疗方案;

(二)开展药学查房,实施药学监护,及时向临床医疗团队反馈患者用药监护情况,并建立相关工作记录;

(三)审核处方及用药医嘱的适宜性,评估用药方案,对不合理用药进行干预;

(四)参与疑难疾病、危重患者的病例讨论、会诊和救治;

(五)提供个体化给药方案和用药信息与咨询服务;

(六)对患者进行用药教育,指导合理用药;

(七)向公众宣传合理用药知识;

(八)承担临床药学教学、实习带教以及在职临床药师培训工作;

(九)结合临床药物治疗工作实践,开展临床药学研究;

(十)其他与临床药物治疗相关的临床药学专业技术工作。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 三院  药事  管理  通知

  抄送:市卫生局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            2012年11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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