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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办字〔2013〕22号(关于印发《市三院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试行)》的通 知)
来源部门: 办公室    作者: 办公室赵奎义    发布时间: 2013年05月13日

 

院办字〔2013〕22号

 

 

关于印发《市三院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试行)》的通    知

院属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行政效能建设,及时有效地对各项工作进行协调,整体推进工作进程,不断促进医院发展,特制定医院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三年五月九日

 

 

主题词: 三院  管理  制度  通知

  抄送:市卫生局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            2013年5月9日印发

市三院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试行)

 

一、部门联席会议的主要功能

针对涉及多部门、多学科的专项工作,整体推进过程中存在问题时,由牵头负责科室报分管院领导同意,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后,列入院周工作安排。

二、部门联席会议的工作规则

(一)医院部门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牵头部门负责召集。会议议题为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讨论确定的议题。 

(二)医院部门联席会议参加人员为:相关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临床、医技有关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牵头部门可邀请其他人员列席会议。

(三)牵头部门负责联席会议组织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召开后,牵头部门负责编写会议纪要,部门联席会议作出的工作部署和决定,部门联席会议成员要加强沟通协调,并抓好落实。编写好的会议纪要及其它资料及时报院办公室备份。

(四)各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必须按时参加联席会议,如因故不能参加应提前向召集人请假,并指定本部门其他人员代替参加会议。

三、会议程序

     (一)医院部门联席会议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不临时动议。
     (二)讨论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承办科室负责整理会议记录。
     (三)讨论意见基本一致时,需要上级审批的项目,必须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需要职代会通过的重大问题,必须召开职代会或职代会联席会通过;应予以公示的重大问题,需按规定的时间和范围进行公示,征求意见。
     四、会议落实
    对于会议协商和研究的重大问题以及形成的意见、决定,由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具体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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