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文件
院办字〔2013〕22号
关于印发《市三院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试行)》的通 知
院属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行政效能建设,及时有效地对各项工作进行协调,整体推进工作进程,不断促进医院发展,特制定医院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三年五月九日
主题词: 三院 管理 制度 通知
抄送:市卫生局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 2013年5月9日印发
市三院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试行)
一、部门联席会议的主要功能
针对涉及多部门、多学科的专项工作,整体推进过程中存在问题时,由牵头负责科室报分管院领导同意,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后,列入院周工作安排。
二、部门联席会议的工作规则
(一)医院部门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牵头部门负责召集。会议议题为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讨论确定的议题。
(二)医院部门联席会议参加人员为:相关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临床、医技有关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牵头部门可邀请其他人员列席会议。
(三)牵头部门负责联席会议组织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召开后,牵头部门负责编写会议纪要,部门联席会议作出的工作部署和决定,部门联席会议成员要加强沟通协调,并抓好落实。编写好的会议纪要及其它资料及时报院办公室备份。
(四)各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必须按时参加联席会议,如因故不能参加应提前向召集人请假,并指定本部门其他人员代替参加会议。
三、会议程序
(一)医院部门联席会议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不临时动议。
(二)讨论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承办科室负责整理会议记录。
(三)讨论意见基本一致时,需要上级审批的项目,必须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需要职代会通过的重大问题,必须召开职代会或职代会联席会通过;应予以公示的重大问题,需按规定的时间和范围进行公示,征求意见。
四、会议落实
对于会议协商和研究的重大问题以及形成的意见、决定,由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具体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