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文件
院医字〔2013〕9号
关于印发《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基于电子病历的电子化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院属各相关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临床路径管理工作,以达到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卫生部、卫生厅和市卫生局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安徽省卫生厅《三级综合医院评审细则》要求,结合我院前期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的经验,经院临床路径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我院开展基于电子病历的电子化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并制定本方案,请各相关科室遵照执行。
附件:电子化临床路径实施病种一览表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三日
主题词: 三院 印发 学科带头人 培养 通知
抄送:市卫生局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 2013年5月13日印发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基于电子病历的电子化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配合我院电子病历系统的开发应用,进一步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增进医患沟通,建立和谐医患关系,合理使用医疗资源,控制非必要医疗支出,根据《卫生部关于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116号)和市卫生局《关于在我市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医【2010】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经验,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工作,促进医疗服务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发展,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降低不合理医疗费用,和谐医患关系,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工作目标
借助电子病历系统对临床路径实施动态管理,通过治疗计划提醒、常用医嘱下达、药物配伍禁忌、医疗方法不当预警、患者病情监控等功能完成对临床路径业务全程的支持,促进临床路径的优化和选择、变异处理及分析,对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全程进行有效监控,规范临床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做到治疗项目精细化、标准化、程序化,减少治疗过程的随意化;提高医疗资源的有效管理和合理利用,加强临床治疗的风险控制;缩短住院周期,降低医疗支出。
三、组织管理
为了加强领导,保证电子化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医院电子化临床路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指导评价小组。
(一)管理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赵春淮
副组长:冯燕娴 吴 寅 张 旭 张倩茹
成 员:竟雪莹 贾玉勤 李 宁 王 飞 刘 军(财)
徐仲璇 张士勇 马 驭 李 静 王 矛
(二)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制订我院电子化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的规划和相关制度;
2、确定实施电子化临床路径的病种,组织细化具体实施临床路径,审核临床路径文本;
3、组织开展电子化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协调解决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4、组织电子化临床路径相关培训工作;
5、审核电子化临床路径评价结果,制订改进措施。
四、指导评价小组
(一)指导评价小组名单:
组长:冯燕娴
成员:竟雪莹 贾玉勤 李 宁 王 飞 刘 军(财) 徐仲璇
张士勇 马 驭 李 静 王 矛 黄 明 万 敏
李成华 李社会 杨大强 李洪林 陈巧玲 甘玲萍
张 干 王 璐 王荣寅 苏 杰 桑更生 章祥洲
邹玲梅 李东海 方 梅 殷红文 钱朝霞 杨清峰
丁 中 刘 刚 刘 浩 张耀刚 王儒强
(二)指导评价小组职责
1、对电子化临床路径的开发、实施进行技术指导;
2、制定电子化临床路径评价指标和评价程序;
3、对电子化临床路径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价分析;
4、根据评价分析结果提出电子化临床路径管理改进措施。
五、电子化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实施
(一)临床路径病种选择
各科室临床路径管理小组根据卫生部制定的临床路径管理标准,结合我院临床工作实际情况,以各专业常见病为基础,选择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病种,报临床路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暨专家组批准后实施。初期原则上以每科选择一个治疗方案相对明确,技术相对成熟,诊疗费用相对稳定,疾病诊疗过程中变异相对较少的病种开始实行,待逐步改进完善后再扩大执行范围。
(二) 临床路径的文本制定和医嘱维护
各科室临床路径管理小组根据卫生部发布的临床路径文本,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临床路径诊疗项目,报经临床路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暨专家组审核通过后,在信息科指导下在电子病历中维护路径规定的医嘱套餐。
临床路径诊疗项目包括医嘱类项目和非医嘱类项目。 医嘱类项目应当遵循循证医学原则,同时参考卫生部发布和相关专业学会、协会和临床标准组织制定的疾病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范,包括饮食、护理、检验、处置、用药、手术等。非医嘱类项目包括健康教育指导和心理支持等项目。标准化的医嘱应与临床路径的内容相对应,使之相对全面化、程序化、并相对固定,方便临床路径的顺序进行。
临床路径文本由电子化临床路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委托质控办、医务科、护理部、药学部等职能科室进行审核。
(三)培训指导
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暨专家组委托质控办、信息科采用分层次培训的方法在各相关科室开展电子化临床路径管理的相关培训工作。
(四)组织实施
1、各相关科室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实施小组负责电子化临床路径管理的实施,以及相关资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定期上报。
2、院领导小组及指导评价小组定期对本院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定期召开临床路径管理工作会议,就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研讨,交流经验。
(五)评价
院领导小组及指导评价小组定期对电子化临床路径实施的过程和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实施过程评价内容包括相关制度的制定、电子化临床路径文本的制定、电子化临床路径实施的记录、电子化临床路径表的填写、病人退出临床路径的记录等;实施效果的评估包括对手术病人和非手术病人评价。
六、临床路径管理各职能部门职责
(一)质控办职责
1.在院临床路径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指导各科室电子化临床路径管理各职能部门职责
2.负责本院电子化临床路径实施的日常监督及反馈工作;
3.负责本院电子化临床路径培训组织工作;
4.负责本院电子化临床路径实施效果评估的组织工作;
5.负责本院电子化临床路径专家小组的组建工作;
6.负责电子化临床路径推进过程中的各项档案管理。
(二)护理部职责
1.在临床路径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护理路径实施的各项工作;
2.负责护理路径制定中对各科室进行具体指导;
3.负责护理路径的审核工作。
(三)药学部职责
1. 参与临床路径给药方案的制订和方案实施过程中的药学监护;
2.客观评价药物治疗的效果;
3.监测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正确处置不良反应事件,并及时与其他相关专业的专家沟通,提出临床路径的调整意见;
4对患者进行药学知识宣传教育;
5.将电子化临床路径实施的病历,纳入到处方医嘱点评的重点对象,以便顺利执行临床路径。
(四)医技部门职责
1.从制度和服务流程上配合各科室电子化临床路径工作开展;
2.优先对实行电子化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进行检查,确保电子化临床路径病人按表单完成各项检查。
(五)信息科职责
1、在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负责电子化临床路径实施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2、负责临床路径信息系统的相关软件的开发、整合、维护和导入;
3、负责对实施临床科室和管理部门操作的培训指导;
4、负责全院临床路径实施过程数据整理、数据开发分析及提供。
七、奖惩
(一)奖励:
1、质控办对第一诊断为路径病种数的病例进行统计,计算入路径率。对于全年入径率、完成率均达标的科室,按入径总病例数排名前三位的科室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1000元奖励。
2、质控办每季度组织指导评价小组专家,对全院实行临床路径管理的病历进行考核,病案质量、路径管理质量均合格者给予责任医师50元/份奖励。
(二)处罚
1、未经路径管理小组批准,更换任职未满一年的个案管理员的科室予以200元罚款。
2、每月5号前临床科室未上报临床路径管理信息月报表和效果实施评估表的,视为临床路径工作未开展,给予科室200元罚款。
3、凡在随机抽查和医疗质量检查中发现临床路径管理软件管理混乱、内容不完善,及虚假伪造的,酌情予以科室200元罚款。
附件:
蚌埠三院电子化临床路径实施病种一览表
科 室 |
实 施 病 种 |
神经内科 |
脑出血 |
血液内科 |
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 |
心血管内科 |
急性非ST段抬高心肌梗死介入治疗 |
呼吸内科 |
支气管哮喘 |
内分泌科 |
2型糖尿病 |
消化内科 |
结、直肠息肉 |
神经外科 |
慢性硬脑膜下血肿 |
骨 科 |
股骨颈骨折 |
普外一科 |
腹股沟疝 |
普外二科 |
慢性胆囊炎行腹腔镜胆囊切除术 |
泌尿外科 |
精索静脉曲张 |
胸心外科 |
自发性气胸 |
妇 产 科 |
子宫腺肌症 |
儿 科 |
支原体肺炎 |
皮 肤 科 |
带状疱疹 |
眼 科 |
原发性急性闭角型青光眼 |
口 腔 科 |
下颌骨骨折 |
耳鼻喉科 |
声带息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