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文件
院办字〔2013〕31号
关于“5.8”火灾调查处理情况的通知
院属各支部:
一、按照我院安全生产的相关文件条款,对吴氏物业公司处以以下处罚:
(一)责成物业公司负责人对造成此次事件人员予以清退。
(二)对物业公司处以2000元人民币的处罚,同时对受损房屋进行维修,维修产生费用由物业公司负担。
(三)对物业负责人给予口头警告,责成物业负责人对所有外聘保洁人员进行消防、用电、用水安全教育。
二、针对此次火灾的发生,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也将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在下一步工作中将从以下几点着手:
(一)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将组织保卫、后勤、设备、药事、院感、部分临床重点科室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对我院消防设施设备、病案室楼、老病房楼、简易房、住院部地下室、中西药库、消毒室、燃气锅炉的用电线路,消防通道的畅通进行重点排查,并将安全隐患排查结果进行梳理以便下步整改。
(二)对医院所有外包项目,与施工方签订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书。
(三)对于此次火灾的发生进行深刻反思,不断完善我院消防安全管理相关内容。
(四)上半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我院医护及消防义务队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同时,对于火灾发现和报警第一人王刚斌同志给予经济奖励500元,对于设备科参与扑救火灾的方建平、沈辉两名同志各奖励300元。
二O
主题词: 三院 安全生产 火灾 通知
抄送:市卫生局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