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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办字〔2013〕38号(关于印发《2013年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部门: 办公室    作者: 办公室赵奎义    发布时间: 2013年08月12日

 

院办字〔2013〕38号

 

 

关于印发《2013年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院属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纠风工作专项治理有关文件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纠建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根据《2013年蚌埠市卫生局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方案》(卫察[2013]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工作实际,经研究制定2013年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三年七月二十日

 

 

 

 

 

 

 

 

 

 

 

 

 

 

主题词:三院  监察  方案  通知

  抄报:市卫生局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            2013年7月20日印发

2013年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

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目的,进一步规范药品耗材、医疗器械招标采购和医疗服务行为,确保城乡居民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医疗救助制度的落实,严格制止和纠正各种乱加价、乱收费和套取医保新农合基金行为,确保降低虚高药价,逐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减轻广大人民群众不合理的医药费用负担。

二、工作目标

医院要规范医药购销秩序,完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机制,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推进“阳光用药”电子监察,对诊疗用药行为进行实时监督。

三、工作措施

 (一)贯彻落实纠风责任制,切实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   

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部门和主管科室责任,实行纠风工作责任制,把纠风工作和行风建设纳入医院综合目标管理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树立医院的良好形象。

    突出医院文化建设在行风建设中的引领作用,认真开展“三好一满意”和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建立医德医风考评机制,营造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积极创建全市“群众满意医院”,树立卫生行业先进典型,引导医务人员廉洁行医、诚信服务。

     (三)加强对各项卫生资金的监管。重点加强对医院收支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有效。加强对财政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

(四)严格收费管理,坚决制止医疗服务乱收费。医院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比照项目收费等违规行为。严格实行收费日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加强对收费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医药费用增长。严肃查处乱收费问题。

      (五)加大查处收受红包、回扣力度,建立防范收受红包、回扣的长效机制。要把群众反映的“红包”、回扣问题、组织调查结果与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和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紧密联系起来。对查实的“红包”、回扣问题,落实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一票否决”规定;严格执行加强医院信息系统管理的规定,防止“统方”。

      (六)加快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切实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费用负担。积极推行以省级为单位的集中网上招标采购和统一配送工作。推进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规范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加强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加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引导群众使用基本药物。要加强对确标工作和中标药品采购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监督医院和供货企业认真履行购销合同。

 (七)继续深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防止反弹。

    医院对已经出台的各项制度,尤其是处方管理办法、不良行为记录、医院信息系统管理、药品和设备等物资采购管理、接受社会资助管理等制度,要坚持不懈抓落实,切实抓出成效。要采取由分管领导“一支笔”审批的办法,严格控制住院病人使用外购药品,对未经医院分管领导批准的外购药品,护理人员有权拒绝给住院病人使用,相关报批的手续要存入住院病历,以备检查,防止有的医务人员采取外购药品,采购非中标药品,收受商业贿赂。对列入医药购销不良记录名单的企业,医院不再采购其产品。

(八)加强监管,规范诊疗服务行为。要把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作为医院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重要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开展处方点评工作、药品用量动态监测,规范高值耗材、贵重药品和医学新技术的临床应用,推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二是严格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和收费许可,防止盲目配置高新设备加重患者负担;三是认真开展医务人员执业注册工作;四是规范医务人员收入分配制度,医务人员收入不得同医疗服务收费直接挂钩。

(九)深入开展暗访检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结合医院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和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充分发挥卫生行风评议监督员的作用,深入暗访、调研、取证,规范医院执业行为,加强医疗与血液安全等突出问题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创造良好的医疗环境和社会氛围。

      (十)加大查办案件力度,震慑违纪违法行为。要突出查办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风案件,对违反规定乱收费、开单提成、收受回扣“红包”、工作不负责任发生严重医疗安全事故的必须坚决查处。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在院内进行通报,并上报市卫生局,严肃行业纪律。

 四、加强领导、统筹安排

医院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切实担负起治理工作的政治责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纠正医药购销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医院整体工作之中。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各负其责,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部署、一起监督检查、一起考核落实。要实行责任分解,严格责任考核,严肃责任追究。

 五、强化督查、狠抓落实

监督检查是纠正医药购销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手段,也是各项工作任务能否落到实处的重要保证。要综合应用多种形式和手段,把监督检查贯穿于今年开展这项工作的全过程。医院将督促各部门落实责任。要强化措施,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要坚持原则,一查到底,严格责任追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予以严肃查处。要充分发挥卫生行风监督员的作用,加强舆论监督,形成立体监督模式,有效提升监督的合力和监督的效果,切实把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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