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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效能建设“九项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部门: 办公室    作者: 办公室赵奎义    发布时间: 2013年12月17日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文件

 

 

院办字〔2013〕55号

 

 


关于印发《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效能建设

“九项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相关科室: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效能建设“九项制度”实施细则》已经11月29日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要把落实“九项制度”要求作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转变机关作风,治理“庸、懒、散、乱”问题,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任务,认真抓实、抓好。注重工作资料的积累,做到接待有登记,处理有凭证,反馈有记录,查询有档案。

二、加强学习宣传。各科室要组织学习“九项制度”实施细则具体内容,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动员,做到人人知晓,人人遵守。在工作中自觉按照相关要求办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满意度。加强对“窗口”人员的教育培训,使文明规范接待成为理性自觉。

三、加强监督检查。医院组织人员,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定期检查与动态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对“九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违反制度的人和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保证工作实效,确保不走过场。

 

 

 

 

 

 

 

                              二O一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主题词: 三院  效能建设  管理  细则  通知

  抄送:市卫生局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          2013年12月13日印发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

效能建设“九项制度”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规范行政行为,增强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根据蚌效能〔2013〕10号文件《关于印发<市直机关效能建设“十项制度”>(试行)的通知》和《蚌埠市卫生局效能建设“十项制度”实施细则》(卫察〔2013〕9号),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效能建设“九项制度”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和执政为民,通过建立健全并落实效能建设“十项制度”,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增强执行力和公信力;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努力树立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卫生行政形象。

二、主要内容

(一)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岗位责任制遵循的原则:

(一)因事设岗、职责分明;

(二)权责一致、任务明确;

(三)逐级负责,分级督促;

(四)责任到人、便于考核。

第二条  各科室要按照“三定”方案的要求,确定工作岗位职责、目标和任务。

办公室职责和工作任务:

负责全院的文秘,行政管理工作,依法行政;拟定医院的工作计划,总结及各种文件等,并负责监督执行;编写大事记;主管全院往来行政文件的收发登记、转递传阅,催办督办、立卷归档;办理上报或下发的有关文件;对来自各方面的各种信息进行收集、加工和综合分析,及时反馈,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依据和咨询。通过调查研究,向领导提供可行性方案和建议,起到参谋作用;安排各种行政会议,记好会议记录;负责保管和正确使用医院的公章、介绍信及院长的名章;负责公布院行政会议通过的决定、决议和规章制度,传达上级指示或院长批示,并督促检查;做好外勤公关、通讯联络、人员接待及群众来信来访等工作;负责院通讯工作,包括信件、文件和传真等的转送、邮递等工作;根据院长的批示,对各科室的具体工作进行协调;负责医院的档案管理工作,以及打字室、收发室工作;负责行政车辆的调度、检修、保养并保证使用。

党委办公室职责和工作任务:

负责医院党委日常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拟定党委工作计划,报党委批准后组织实施,定期总结汇报;负责草拟党委的文件、简报和函件。负责安排党委会、支部书记会、中心组学习及其他党的会议。检查、落实党委各种会议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工作和准备工作; 负责全院党员、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医德医风教育。组织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负责拟定政治学习计划。下发学习文件、材料。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干部党员职工思想动态,针对性的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党员干部的培训、考察及民主评议工作;负责协调统战、拥军优属工作;指导基层党支部的建设及组织发展工作。检查各支部、各科室执行党委决定的情况,并向党委提出报告; 负责调查、研究医院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状况,为党委开展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政策,协助党委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推荐、使用干部;抓好党的宣传、组织工作。协调党群系统各部门的工作,配合职能科室搞好医院建设。

人力资源部职责和工作任务:

根据上级人事工作政策、制度和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建立健全医院人事工作的规章制度;做好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晋升,协助各科室搞好聘任管理工作;负责职工的劳动工资及福利的管理工作;做好各类人员考勤、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办理职工的奖惩工作;负责办理职工退休,并协助做好离退休人员生活福利工作; 建立人事卡片,做好人事统计,办理职工的各种请、销假手续;负责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查阅、转递等工作。

医务科职责和工作任务:

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工作。负责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具体实施与反馈工作;负责实施医院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指标,制定医疗部分的具体落实措施,履行监控职能;拟订医疗质量管理方案与患者安全目标等有关业务计划,经院长、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深入各科室,了解和掌握情况。组织重大抢救和院外会诊。督促各种制度和常规的执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提高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组织讨论,及时向院长、副院长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实施、检查全院医务技术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协助人事科做好卫生技术人员的晋升、奖惩、调配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和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工作;组织科室之间的协作,改进门诊、急诊工作;抓好病案质量控制及统计工作。

护理部职责和工作任务:

负责领导全院的护理工作,组织制定全院各科室护理人员配置方案,批准后组织实施与协调,适时调整;是医院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对院长负责;根据医院的计划负责拟订全院的护理工作计划及目标,批准后组织实施。定期考核,按期总结汇报;深入科室了解掌握护理人员的思想工作情况,教育护理人员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改善服务态度。督促检查护理制度、常规的执行和完成护理任务的情况,检查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组织护理人员三基三严培训、学习业务技术,定期进行技术考核,开展护理科研工作和技术革新,不断提高护理技术水平;指导各科护士长搞好病房和门诊的科学管理、消毒隔离和物资保管工作;组织检查实习护士、进修护士的学习工作,指导各级护理人员严格要求学生,做好传、帮、带;确定全院护理人员的工作时间和分配原则,根据具体情况对全院护士做院内或临时调配;审查各科室提出的有关护理用具使用情况的意见,并与有关部门联系协同解决问题;分析全院护理工作情况,并定期组织全院护士长到科室交叉检查,互相学习,不断提高护理质量;提出对护理人员的奖惩、晋升、晋级、任免以及调动的意见;教育全院各级护理人员热爱护理专业,培养良好的作风,关心他们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充分调动护理人员的积极性;作为医院质量管理组织主要成员,承担相关工作。

科教科职责和工作任务:

负责教学、科研、继续教育、培训、及学科建设工作;组织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成果鉴定、科技进步奖申报。督促课题组按计划开展科研工作;负责高等医药院校理论授课、实习、见习教学的安排和检查工作;负责研究生(含七年制本硕生第二阶段)的培养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审批在职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外出进修、外出学术活动、专业培训等工作。审批安排下级医院进修人员,并做好考核鉴定;核定、审查各类科研经费及代用劵的使用,组织论文评奖工作;负责国家、省及市级继教项目申报、实施并做好总结上报工作;负责各级学科日常管理。

财务科职责和工作任务:

负责本院的财务工作。做好各项财务管理工作,为医疗第一线提供优质的服务,保证医疗任务的完成;贯彻国家财政财务相关法律法规制度,遵守国家财政纪律。按照《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的要求,建立相应的部门管理制度以及岗位责任制;根据事业计划和按照规定的统一收费标准,合理的组织收入。根据医院特点、业务需要和节约原则,精打细算,节约各项开支,监督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合法性和效率效果性;根据医院收入增减因素和事业需要、业务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正确、及时的编制年度和季度(或月份)的预算,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并按照国家规定编制和上报预决算;按照医院财务管理需要和内部控制的要求合理设置财务人员工作岗位,按照医院会计制度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月报和年报;对医院的财务工作进行研究、布置、检查、总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各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和财务制度。督促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本单位各项财务制度健全有效; 保证房屋及建筑物、设备、家具、材料、现金等国家财产的安全,进行经常的监督和必要的检查并经常清查库存,克服浪费和物资积压,以防止不良现象的发生;按照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组织好单位的奖金分配工作;按照国家物价制度,做好本单位的物价管理工作;定期和不定期对单位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及时向医院管理层提供全面、真实、可靠的财务信息。对修建工程、大型设备购置、对外投资,从财务角度进行可行性分析和论证,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负责医院的经济管理及其他有关财务制度之掌握和财务管理工作。

院感办职责和工作任务:

负责对全院各科室、各部门有关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负责对医院感染及其相关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控制措施并指导实施;对医院感染发生状况进行调查、统计分析,定期将结果向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或者医疗机构负责人报告;发生医院感染暴发事件时立即上报、立刻开展调查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对消毒灭菌药械、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器具的购置进行审核,对其保存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处理;对医院的清洁、消毒灭菌与隔离、无菌操作技术、医疗废物管理等工作进行监督并提供指导;对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控制工作提供指导;对医务人员有关预防医院感染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提供指导;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工作;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医院感染相关法律法规、相关工作规范和标准、专业技术知识的培训;组织开展医院感染相关科研工作。根据医院计算机管理系统,对医院感染监测资料进行趋势分析。

预防保健科职责和工作任务:

负责全院和院外地段的预防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定期讨论本科在贯彻医院(预防保健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拟定预防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领导本科人员完成本院职工的医疗保健工作,组织定期体检,掌握健康情况,提出保护职工身体健康的防护和保健措施;组织好本院职工和院外地段的预防保健工作。搞好传染病管理和疫情报告及各项卫生防疫工作;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组织本科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考核,并对本科人员的晋升、奖惩提出具体意见;负责检查督促全院职工严格执行公费医疗制度。

质控办职责和工作任务:

根据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指令,配合医教办、护理部等职能科室,对全院医疗、护理、医技的工作质量进行监控;建立各级质量管理组织,协调院、科两级质量管理组织的工作;对全体人员进行质量管理知识教育,开展医疗质量专题研讨会,培养质量管理意识,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组织指导质量管理小组开展质量管理活动;对质量管理重点部门进行质量检查、考评,实施奖惩;定期向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反馈信息,并对科级质量管理小组提出工作要求;对各部门、科室质控项目实行月检查,季度综合考评;接待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答复,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工作有记录。

监察审计室职责和工作任务:

组织职工学习政风政纪、廉政建设的相关政策、相关知识的学习;制订、修订、完善医院的相关监督制度;对药品、医疗耗材招投标工作进行监督;做好医德医风管理工作,检查医德医风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坚决杜绝收受“红包、回扣、开单提成”现象;对社会行风监督员定期走访、定期开会,征求意见,重视社会对医院的评价; 定期对病人进行满意度问卷,对病人在满意度问卷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向有关科室反馈,并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对病人提出表扬的医护人员,请有关科室给予表扬;对拟任命的中层干部、拟晋升高级职称的人员,进行执行廉洁自律、医德医风有关规定情况的审核;接待信访,受理举报、控告、申诉。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搜集证据,分析研究,定性处理;协助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外单位纪检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调查相关事宜。

工会职责和工作任务:

在上级工会和院党委的领导下,主持工会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工会工作计划,检查督促工作计划的落实,指导分会开展工作;按照工会的四项职能,结合医院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各种活动;负责抓好工会自身建设,组织工会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工会干部素质;密切联系群众,倾听和反映职工呼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深入科室了解和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的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多彩、形式活泼的文体活动;负责开展女职工工作,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按照财务制度,使用和管理好工会会费。

文明办职责和工作任务:

文明办在院党委的直接领导下,负责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制定全院文明单位创建规划,积极组织开展全院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经验,树立典型、信息报送;协调有关部门,以活动为载体、以培养“四有”新人为目标,积极开展内容鲜活、健康向上的文明创建活动;负责全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部门及先进个人的推荐、评比、考核工作;负责省、市各级文明单位的创建、申报、材料、迎查、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各级文明创建检查。

宣传科职责和工作任务:

全面负责宣传科工作,制订宣传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负责医院的对外宣传报道的归口管理和具体实践工作;维护好与相关媒体和新闻记者的公共关系,组织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记者宣传报道医院的发展成果、重要活动等;负责《三院医报》的策划、组稿、编辑、出版、发行工作;负责各级新闻媒体宣传专版、专刊、专栏的联络、策划、组稿、编辑工作;负责医院网站新闻动态的宣传工作;加强宣传通讯员队伍建设,定期培训、考核、奖惩;负责医院文化建设工作,围绕医院的改革与发展组织宣传策划与实施,打造医院核心竞争力和医疗服务品牌,建设医院整体形象工程,提升医院品位和知名度。

团委职责和工作任务:

团的思想建设工作。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用先进理论武装青年头脑,指导团的工作;严格组织管理。督促团员履行义务,保证团员行使权力、按照组织程序考核、发展新团员,检查团纪情况;办理离团、退团及团员奖惩手续;认真开展“青年文明号”的创建活动,培养团员青年参与医院管理的主人翁意识,提高业务素质;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学知识、学技术、学管理、提高综合素质;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丰富多彩的文娱、体育等活动,活跃业余文化生活,促进团员青年的身心健康发展;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使团员青年在服务社会中了解国情、社情、民情,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

设备科职责和工作任务:

负责组织全院医疗仪器设备、器械、卫生材料的采购、供应、管理、维修工作,保证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的顺利进行;审查各科室提出的医疗仪器、器械的请购计划,组织有关人员汇编、制定采购计划,报请院长审批后实施;了解、检查各科室对医疗器械的需要和使用、管理情况,做好合理供应和调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组织有关人员对购入、调入的国内、外贵重仪器设备进行验收、鉴定工作,组织建立贵重仪器管理和使用制度,督促使用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发挥仪器的应有效能;负责本科业务训练,掌握本科人员的工作、思想情况,做好思想工作,并向院长提出晋升、奖惩意见。

药学部职责和工作任务:

负责实施对药学人员检查、指导、监督、考核、奖惩等工作;参与合理用药,定期检查分析本院药物使用情况,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做好药品疗效评价工作;检查医院各医疗科室使用药品情况,做好临床遴选药物工作,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实行公开招标采购,议价采购或参加集中招标采购。制定和规范药品采购工作程序,建立并执行药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加强药品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药品监督和检验制度。负责自配制剂原料和成品的质量检验,抽检购入的药品质量;制定药品经费预算,合理使用经费,做好药品成本核算和帐物管理,杜绝帐物滥用和浪费现象;开展临床药学工作,搜集药品不良反应报表,及时向省、市药监部门汇报并提出需要改进和淘汰品种的意见;组织医药院校学生实习、教学工作,做好药学人员进修、培训工作;按照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规定具体负责药事管理工作。

保卫科职责和工作任务:

在院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下,负责全院的安全保卫工作。教育本科人员树立为医、教、研第一线服务的思想,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负责组织领导院内的安全管理,治安防范和维护公共秩序,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了法制宣传,保证医、教、研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指示和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检查督促执行情况,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总结经验;带领保卫科全体工作人员做好值班、巡逻、执勤以及侦破刑事案件,查处治安案件,调解民事纠纷等工作;组织本科人员进行了政治学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后勤保障部职责和工作任务:

负责全院的后勤工作;定期讨论本科在为医院贯彻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提供后勤系统支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负责组织本科财务管理、物资供应、设备维修、病员膳食、职工食堂;负责房屋修建、院容整顿、交通和生活等工作,保证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的顺利进行;督促、检查太平间员工做好太平间的管理工作。

经管办职责和工作任务:

制订和完善医院《成本核算制度》、《综合目标管理办法》和其它责任制管理方案;审核检查成本核算和奖金核算数据,按经管方案计算科室奖金,充分调动全院职工的积极性;监督检查科室执行《综合目标管理办法》;搞好科室成本效益分析,指导和监督科室合理组织收入;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为医院领导提供决策信息。

信息科职责和工作任务:

发展信息服务系统,使之达到医院的目标和标准;制定业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安排本中心主要业务人员的发展方向和业务进修,从事本专业的研究和发展;检查各组任务的执行情况,并组织协调;协调与用户的关系,组织本中心人员做好用户的业务指导与咨询工作;评估信息中心各项工作,建立有关的标准及技术,必要时作出适当的修正。

医保办职责和工作任务:

认真执行和宣传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将我市医疗保险政策,特别是有关医疗管理方面政策和协议的重点内容向全体医护人员做好宣传普及工作;制定本单位执行医疗保险政策的内部管理制定和方便参保人员就医措施,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做好本单位医疗保险服务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做好医疗保险基金使用的监督工作;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医疗保险专家委员、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对医疗保险服务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监督;负责参保人员门诊、住院、特殊医疗的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参保人员转院、外购药品的审批及结算工作;负责统计参保人员门诊、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情况,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医疗费用支出情况进行汇总,报市医保中心审核,同时,做好其他医疗保险服务工作;协助医保中心查询参保人员医疗费用开支情况,并按要求提供与检查有关的处方、病历、诊疗检查报告单、费用清单、出院小结等资料,必须时允许拍照和摄像等。

农合职责和工作任务:

接受上级部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的业务知道和监督,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加强对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技术培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参合人员的住院行为,并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审核住院参合人员的相关证件,严格把关;做好各种信息的统计、分析、上报等工作。

第三条 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措施

(一)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负责科室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廉政建设;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做好表率。

(二)各科室要将岗位责任制的实施与机关有关改进作风、加强效能建设的规定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改进作风、热情服务,提高能力、高效服务,加强自律、优质服务。

(三)健全岗位责任制考评制度。每个岗位责任人要把履行岗位责任的情况纳入年终个人总结,并在述职时接受评议。对因推诿、扯皮、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四)在科学明确岗位责任,避免推诿扯皮的同时,要增强“补位”意识,加强协作、配合,建立部门AB岗工作制度,确保不脱岗、不脱人。

第五条 岗位责任制是考核工作人员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的主要依据。各部门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岗位说明。

(二)首问负责制

第一条 首问负责制是指第一位接受有关人员来访、来电、来信方式到院职能部门办理公务、联系事务、了解政务和反映情况等事项的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对服务对象负责解答、办理或交经办科(室)办理的制度。第一个遇到并问及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第二条 首问责任人在接待办事人时,应主动告知自己身份,做到态度热情、文明礼貌,服务周到,不得敷衍、应付、推诿。

第三条 办理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要按规定及时予以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办理事项需要补充或携带的材料以及如何办理等,并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

第四条 办理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主动告知,或引导到有关经办科室(单位),由有关责任科室(单位)负责接待、处理和答复;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就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尽可能提供帮助。

第五条 办理事项特别紧急重大的,首问责任人应做好记录的同时,立即向领导报告,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处理。

第六条 首问责任人或负直接责任者违反本制度规定,没有按照服务要求答复、处理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理事项,经调查属实,由组织人事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由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服务承诺制

第一条 根据工作职能要求,要将服务的内容、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服务标准等相关具体事项向社会和服务对象作出公开承诺,授受社会监督。

第二条 对本部门所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向社会提供服务项目,应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和公众公示,以让公众了解本单位(或经授权具有一定行政职能的部门、科室)的职能状况、服务事项、承办人员、监督方式、投诉电话等内容,让公众充分了解。 

第三条  各科室应当履行工作承诺:不让来办事的人员在我这里受冷落;不让工作的事项在我这里积压延误;不让工作的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工作机密在我这里泄露;不让影响团结的言行在我身上出现;不让违法违纪的行为在我身上发生;不让机关的形象因我受到影响;不让群众的利益因我受到侵害。

第四条 工作人员要增强宗旨意识,做到举止文明、服务到位,并遵循工作程序办事。

第五条 工作人员要坚持廉洁自律,不推诿扯皮,不利用手中权力和工作之便“吃拿卡要”。

第六条 院监察室每半年对机关工作执行服务承诺制的情况进行检查,通报检查情况,并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第七条 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服务承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工作人员的服务不满意或发现违诺现象,可进行投诉,投诉电话:2046358。对违反服务承诺,受到投诉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四) 限时办结制

第一条 限时办结制遵循准时、规范、高效、负责的原则,认真对待和办理各种限时办结的行政事项。

第二条 凡是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办理时限的,必须严格执行,所承诺时限不能超过规定时限,

第三条 没有规定办理时限的,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快速、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办理时限。

第四条 政务公开制度中有时限规定的事项,以及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事项,应在规定时间办结。

第五条 对服务对象的申请事项和业务部门报送的请示性公文以及相关单位的征求意见函等,凡在规定的时限内不能按时办结或没有按时反馈办理意见的,视为默认或同意,由此得产生的后果,由办理科室负责。

第六条 超过办结时限的,要追查原因,并视情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五)AB岗制

第一条  除特殊岗位,其余岗位均实行AB岗工作制度,并以适当方式公示工作岗位的AB岗工作人员及其主要职责,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条 AB岗工作人员要加强协调配合,避免出现无人顶岗的现象。A岗工作人员因开会、出差、请假或其他原因一天以上无法到岗的,就在离岗前向直接领导汇报正在办理和待办的事项,并与顶岗人员(B岗)做好交接手续,由顶岗人员(B岗)代行其职责。

第三条 顶岗人员(B岗)应认真履行替代岗位职责,按规定及时办理有关业务,不得推诿、留置、拖延或不办。

第四条 加强对工作人员适应多岗位工作能力的培训,保证B岗(或顶岗)工作人员胜任A岗工作。

第五条 AB岗工作人员执行AB岗工作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内容。

第六条 因推诿、扯皮等造成工作失误的,或不严格执行AB岗工作制度,影响群众办事和单位形象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一次性告知制

第一条 当事人到职务科室办理有关事务或咨询有关事项时,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的全部材料或不予办理的理由。

第二条 对当事人要求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员应当场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对能够即时办理的事项要即时办理;对手续、材料不完备等原因需退回补办的,要一次性告知其需要补办的手续、材料;对不完全具备条件而暂不予受理的,要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三条 当事人按照要求补齐材料、手续后,经办人应当及时给予办结;如补办的材料或手续仍不齐备或不符合要求的,经办人应再次一次性告知。

第四条 对当事人所办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明确等特殊情况,经办人员应及时帮助其咨询了解或请示报告,并将结果告知当事人。

第五条 一次性告知过程中要做到态度热情,用语文明。

第六条 一次性告知一般采用口头告知形式,但对书面申请事项应采取书面形式告知。

第七条 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对没有做到一次性告知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七)缺席默认制

第一条 缺席默认制是指在两个以上科室联合审批、联合现场勘察、验收等工作中,对拒绝参与或不接受牵头科室协调的科室,牵头科室视缺席科室默认议定事项,进而启动既定审批程序,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缺席科室承担的制度。

第二条 启动缺席默认制后,缺席科室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申请项目,应予以同意审批的,须按照程序在2个工作日内补办相关许可证件或签署批准文件。

第三条 对因缺席造成的决策失误,应追究缺席科室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离岗告示制

第一条  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机关作息时间。工作期间坚守工作岗位,严禁擅自离岗、串岗。确有特殊事由,需临时离开工作岗位超过30分钟的,需履行离岗告示手续。

第二条 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岗位,要在单位《工作人员去向牌》告示,内容包括工作人员姓名、离岗事由、时段、联系方式等,便于服务对象知晓。

第三条 工作人员离岗后,一般按照《AB岗制》由B岗人员顶岗,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第四条 所有离岗人员必须按时归岗,到岗后立即按程序向批准人报告。

第五条 监审部门要加强在岗情况检查,凡未履行离岗告示手续而擅自离岗的,或履行告示手续而未按时归岗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责任追究制

第一条 工作人员违反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有关规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工作效能、耽误服务对象办事、妨碍优化发展环境的,由监审部门负责追究责任。

第二条 不履行职责是指拖延、推诿、放弃、不完全履行职责的行为;不正确履行职责是指不按照规定的依据、程序、权限、时限履行职责等行为。

第三条 相关责任部门违反规定,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第四条 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视情给予通报批评或者书面告诫、责令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纪律处分、降职、责令辞职或者辞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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