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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办字〔2014〕1号(关于修订《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教学管理制度》的通知)
来源部门: 办公室    作者: 办公室赵奎义    发布时间: 2014年01月10日

 

院办字〔2014〕1号

 

 

 

关于修订《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教学管理制度》的通知

 

院属各科室: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同时配合蚌埠医学院等高等医药院校及进修选送单位教学要求,保证教学质量,重新修订本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日

 

 

 

主题词: 三院  科教  管理  通知

  抄送:市卫生局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           2014年1月2日印发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教学管理制度

 

一、理论教学

(一)教学计划

1、 教学计划是组织教学的主要依据,对稳定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起着重要作用。在高校的统一布置下,各教研室结合自己的专业特点制定教学计划。

2、教学计划执行一定时期后,根据教学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可对计划进行修订使之完善。

3、临床教学部下达教学任务后,科教科应及时将任务下达到授课教研室,教研室根据授课任务,做好准备工作,并把任务落实到任课老师。如对任务有修改意见,在一周后将意见反馈到医院并报临床教学部。

4、课程表安排:课程表是教学的中心环节,根据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由临床教学部牵头,共同协调安排。

5、 教学进度表:教学进度表是教学活动的进程安排,应由承担教学任务的教研室根据教学任务、教学大纲和课程表具体安排全学期的教学工作,由临床教学部牵头,共同协调安排。

6、 教学大纲是课程教学的指导性纲领,是编写教材和组织教学的依据。教研室应根据《高等医学院校各学科的教学大纲》,按照高校教学大纲,组织好教学。

7、目前无教学大纲的学科,可根据课程要求,自编教学大纲。编写后经教研室讨论通过,送临床教学部审核并报教务处批准后实施。

(二)教材

教材是教师和学生进行教学的主要工具,原则上按照临床教学部要求。

(三)理论教学环节组织与管理

1、备课

1.1、 备课是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之一,任课教师要深入研究教学大纲、教材和参考资料。教研室应坚持集体备课制度,共同讨论教学内容与方法,总结疑难问题,集思广益,并有集体备课记录。教研室主任应经常对教案进行检查。教学必须体现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学方法的要求,包括讲授本课程的目的和要求;讲授内容提要及时间安排,教学方法,参考资料及教具;检查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提出的问题,如布置作业、思考题等。

1.2、青年教师在担任集中见习及课间见习课,效果较好,可安排培养性讲课。

2、课堂讲授

2.1、课堂讲授式教学的基本形式,是理论教学的主要环节,应努力提高课堂讲授的质量。要坚持教学方法研究,认真精选内容,力求做到概念明确,条理清楚,重点突出。坚持听课和教学观摩制度,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加强直观教学,提倡启发式教学及课堂讨论,调高课堂教学效果。

2.2、教师应严格按照课程表,教学进度表所规定的时间、地点上课,在授课期间,不得安排外出。为了稳定教学秩序,必须严格执行停课、调课审批手续。未批准,不得自行停课、调课,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临时停、调课需持有教务处的停、调课通知单,有关部门在接到停、调课通知单后,务必及时送至任课教师和学生手中。

3、命题、监考、阅卷、评分

3.1、考试是督促学生全面系统的学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和技能,检查学生对所学课程的掌握情况,评定学生成绩,检查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各教研室应掌握好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

3.2、命题:命题是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应有一定的覆盖面和侧重点,既要注意考核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又要注意考核学生的综合分析、理解和运用知识的能力;题型可以选用选择、填空和问答题等。试题要规范,难易合理搭配,试题量要适宜。为保证补考不降低要求,均应提供同等水准的A/B两套试题,一套做考试用,一套密封于教务处,备补考用。试题必须于考前一周送临床教学部,并于规定时间内到临床教学部校对。各教研室要努力创造条件,逐步建立试题库,实现命题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

3.3、监考:实行主考教师负责制,主考教师对试卷的领取、发放、收取及填写考场登记表等环节,实行全面负责;考场人数在60名以下者,配备两名监考老师,考场人数在60人以上者应配备3—4名监考老师;教务处、医院科教科在考试期间必须到考场参加监考。(具体服从高校安排)

3.4、阅卷:阅卷评分应严格按照标准答案评分,不得变相送分;任何人不得干预教师阅卷评分。

3.5、阅卷后试卷由教研室妥善保管5年,以备查阅。(服从临床教学部统一安排)

3.6、试卷评阅成绩应于考试后一周内,由教研室统一到临床教学部录入。

(四)教师岗位职责

1、教师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致力于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探索,勇于创新,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

2、教师要了解和关心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对学生严格要求、管理和考核。

3、教师必须遵守教学纪律。严谨治学,以身作则,不断提高个人思想品德和科学道德修养,仪表端庄,为人师表。

4、理论授课以副主任以上为主,适当培养有教学能力的年轻教师。

5、考核教师工作要以教学态度、能力、方法和效果为主要内容,并结合临床工作成绩、论文数量和水平、科研成果,与职称评定紧密结合。

6、对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管理及提高教学质量、改进教学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者,可经学生评选,授予“优秀教师”荣誉称号,作为晋升、晋级的重要依据。

7、经教学检查,学生与同行教师反映教学效果不好的任课老师,教研室有责任帮助改进教学方法与授课技术。

(五)教师的兼课与酬金

1、临床医师在不脱产的情况下,上理论课或实验课发放授课津贴,按照学校规定。同时医院发放一定的交通补助费。

2教师应聘到校外兼课,应在确保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教研室统筹安排由科教科报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应聘,且兼课不宜过多。教师本人不得自行接受外单位的聘课。

3、教师的校外兼课酬金,由聘用单位支付。

二、临床教学

(一)进修生管理

1、进修生按照每月160元/月缴纳进修费,报到时在财务科一次性交清,政府指令性相关培训任务、对口支援医院及集团内医院可免收进修费。

2、进修生要提前如实填写进修生申请表,按照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具有执业资格的护理人员,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3、进修人员行政管理

  3.1、 进修人员必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进修人员报到后,必须参加由科教科和护理部组织的各种业务学习。

3.2 进修期间所在科室和进修人员均不能擅自更改进修专业和进修期限,如需延长或提前结束学习,提前一周持所在单位出具的申请证明报科教科和护理部,办理有关手续,科室不得擅自批准延长进修时间或提前结束进修。

3.3 进修人员统一佩戴医院胸牌,入院时需提供一寸免冠彩照一张;自带白衣或听诊器,

3.4 进修人员进修期间一般不准请假。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必须经进修人员所在单位同意并提供给医院书面证明材料,报科教科和护理部批准备案后方可休假。

3.5进修结束前,科教科和护理部负责检查各科室进修计划完成情况,考核合格者发放结业证书。

    4、进修人员教学管理                                   

4.1、接收进修人员的科室要详细介绍本科室病房及门诊的情况及有关制度,指定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医护人员担任进修人员指导教师,指定专人负责其日常管理工作,组织讲课、记录考勤等。

4.2、进修人员在未取得处方权之前,按实习人员管理,不得单独参加各类医疗值班,医技科室的进修人员不得单独进行技术操作和出具诊断报告。进修医师书写的病历由指导医师签字。

4.3、对不服从安排或因缺乏责任心而造成医疗事故或者严重违法违纪的进修人员,科室提出意见,报科教科和护理部批准后,终止其进修,退回原单位,进修费不予退还,产生一切不良后果由其本人负责。科室要加强对进修人员的管理,经常检查其学习、在位及工作情况,对不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科室主任有权终止其学习,报科教科和护理部作退学处理。

5、进修人员结业   

进修人员在期满前一周到科教科和护理部领取医护人员进修结业鉴定表。本人在进修期满前一周写出总结,由科室对其专业理论及技能操作、医德医风进行考核并写出鉴定意见,于离院前两天到科教科和护理部办理结业手续。结业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离院。

(二)实习生管理

1、科教科和护理部具体负责医院的实习生管理工作。

2、主要接收东南大学和蚌埠医学院等与我院已建立教学医院关系的大中专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检验、影像及护理专业实习学生。

3、实习生进院时进行岗前培训,开展医学理论、技能操作、法律法规及院纪院规培训。

4、各科室是直接指导实习的基层组织,科主任、护士长对实习生及其实习计划、质量负责。科室教学秘书具体负责本科内实习生临床的实习业务。

5、各科室应按照实习生所属学校下达的教学大纲和医院制度执行,制定出本科室的教学计划,做好实习生的教学、转科考试和实习鉴定等工作。

6、各科室之间要互相协助,科室教学秘书有义务搜集并提供本科室典型病例,作为教学病例讲座或教学查房资料。

7、实习中期,由科教科和护理部召开有关教师、实习组长会议,听取意见改进工作;实习结束前,科教科和护理部组织实习生座谈会,总结经验,填写教学实习评估反馈表,并评选优秀实习生。

8、带教医师应认真履行带教职责,加强带教意识,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对实习生严格管理,防止实习生差错事故的发生。

9、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医疗护理行为由直接带教的老师负责,实习生擅自做主造成的差错事故由本人负责。

10、实习生在实习期间,严重违反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纪律涣散并屡经教育不改者,科室有权向科教科和护理部提出退返。经医院主管部门决定报院领导批准后,将该实习生退返所属学校。

()实习生职责

1、实习生在医院实习期间,应接受所在医院的领导和管理,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养成良好的医疗作风和服务态度。

2、实习生在带教老师指导下,从事规定的实习工作,接受带教老师的领导与监督,积极主动完成交给的各项任务。

3、实习医生必须实行24小时负责制,并做到随叫随到,节假日不值班者于上午查完房并完成本职工作后方可离院。

4、实习生在上级带教老师的领导下,负责管理规定数量病员的医疗、护理工作以及门诊、急诊工作。

5、每天上午实习医生应提前半小时进病房,对主管病员进行巡视并做好查房前的准备工作。上级医生查房时,实习医生应报告病员病史、检查结果并提出诊断处理意见。查房后应及时记录上级医生查房意见。

6、实习生应经常深入病房,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遇有病情变化应及时请示上级带教老师会同处理。实习医生除早查房外,每天下午也应巡视病房,遇有危重病员。应随时诊视或轮班守候,并记录其病情变化。

7、实习生应参加病区危重病员的抢救值班工作,并按医院规定参加病房夜班和急诊值班。值班实习医生随住院总医师/值班医生夜间查房。

8、实习生应协助带教老师写好病程记录。对一般病员,隔天记录,重病员每天记录,危重病员随时记录。住院时间较长的病人,每月做一次病程小结。

9、实习生进行各种诊断、治疗及相关的各类操作,必须得到上级带教老师的同意和指导,并做好充分准备。

10、实习生在实习期间没有处方权。处理病人的处方,各种检查申请单,病假单等须经上级医生审查,签名后方有效。

11、实习生必须参加病区(科室)内交接班以及所在科室的医疗业务活动和政治学习。

(四)实习制度

1、实习生应遵守“保护性医疗制度”,对病员的病情,未经上级医生许可,不得向病员及家属任意发表意见。

2、男实习医生在给女病员做全身检查时,应有第三者在场。

3、实习期间,应参加医院或科室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义诊、义务劳动等,并参加医疗卫生宣传工作。

4、实习生对病员或其家属的馈赠,应一律婉言谢绝,不得向病员索取钱、物,违者按学校和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5、实习生应爱护公物,厉行节约。如损坏公物或仪器设备,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勤制度

1、实习生的考勤工作由各实习组长负责,经所在病区带教老师签名交科内教学秘书。每月由科教科和护理部对学生出勤查岗一次。

2、实习期间,实习生不放寒暑假。星期天或节假日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3、实习生暂离开病区要向带教老师说明去向,如必须请假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准假后在离开实习岗位前应办好各项工作交代手续,假期完毕后应及时销假。

4、实习生除因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准请假。确因有病请假,须本院专科医生开具病假证明。因其他情况请事假须提交书面报告,经逐级批准后,方可请假。

5、实习生请假1天,由带教老师批准;请假2天由科主任、护士长或教学秘书批准;3—7天须经科主任或护士长加署意见,报科教科护理部批准,7天以上经科教科护理部加署意见,医院同意后上报所在学校批准。

6、实习医生上班迟到、早退、擅离工作岗位以及病事假者从出科考核成绩中扣分。旷实习5天者,不得参加该科转科考试(考核),须等实习结束后准予补考1次。凡实习请假时间超过某科1/3实习时间者,必须补实习后,才准予毕业实习考核及出具鉴定。

三、经费管理

    根据高等医药院校规定及同等级别医院收费标准原则上进修生收费160元/月,实习生收费150元/月。医院按照各种培训经费一定比例发放带教费、教研室活动经费、教学表彰及相关部门管理经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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