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三院党委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 发布时间:2016-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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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9日下午,市三院党委中心组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院党委书记方震川主持会议,党委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本次学习。

   会上,首先传达了《中共蚌埠市卫生计生委党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知》文件精神,随后,逐条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内容。

   院党委书记方震川分别从制定背景、基本原则、主体和对象、问责情形和问责方式五个方面,对《问责条例》进行解读。他指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内容,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解决一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贯彻落实《问责条例》,院党委制定了《中国共产党第三人民医院党委关于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的通知》,各支部要按照院党委要求全面组织学习《问责条例》相关内容,抓好《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一要充分认识《问责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党中央意图,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二要全面把握《问责条例》的主要内容,重点把握指导思想和问责原则、问责主体和对象、问责的情形和内容,要把《问责条例》学深学透,做到融会贯通、以学促行、知行合一;三要确保《问责条例》各项规定真正落到实处,从认真抓好学习培训、深入开展解读宣传、落实责任真抓实管等方面发挥问责的震慑警示效应,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着力营造清风气正的良好医疗环境,为全面推进我院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朱青/文  钱杰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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