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公共突发卫生事件处置措施
  • 发布时间: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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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  

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其中,一级响应属于最高级别的响应。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  

(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响应启动后,医院会有哪些措施?   

(1)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开管理,对疑似病人及时排除或确诊。  

(2)协助疾控机构人员开展标本的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做好医院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  

(4)做好传染病和中毒病人的报告。对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而引起身体伤害的病人,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接诊。  

(5)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新发传染病做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的经验。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现场救援、病人转运、后续治疗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处置。  

(6)开展科研与国际交流:开展与突发事件相关的诊断试剂、药品、防护用品等方面的研究。开展国际合作,加快病源查寻和病因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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