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报告管理培训制度
  • 发布时间: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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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与管理规范》、《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等,确保及时,准确、完整的报告传染病以及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每年制定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计划。每年制定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计划。

    2、每年对本院医务人员进行至少一次以上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与管理规范、传染病诊断标准以及近年来卫生部下发要求学习的相关文件和我市发生传染病暴发疫情和近几年未发现的传染病又重新出现时的培训。

    3、对新上岗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和疫情报告的培训,对培训结果考试合格后进行录用。

    4、把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继续医学教育、岗位培训制度中管理,将传染病防治知识作为卫生技术人员业务培训的主要内容,并进行考核,计划全年给医务人员培训传染病知识不少于2次,给实习生进行传染病岗前培训3学时,直接从事传染病防治的重点人员培训时间相对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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