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开展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自查整改情况的报告
  • 发布时间:2012-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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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办字〔2012〕6号

关于我院开展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自查

整改情况的报告

市环保局:

按照贵局关于开展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蚌环字[2012]54号)文件要求,我院对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进行自查,目前我院只设置一个污水排放口,由于我院空间有限,污水处理设施用房紧张,污水排放口设置在室内,有明渠接入管网,并且加盖盖板,便于采集样品,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目前我院日排放废水约8 0 0吨,主要排放污染物为cod、氨氮等。

我院医疗废物已经建设专门的临时贮存场所,采取了较为封闭的措施,专人负责,设置门锁,定期进行清理打扫和喷洒消毒,符合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的要求,并与蚌埠市康城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定期转运,做到安全妥善处置。

    按照贵局文件一切排污者的排污口(源)和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必须按照国家标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l5562.1-1995、GBl5562.2-1995)的规定,设置与之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标志牌按标准制作的要求,进行自查,我院污水排放口设置的排放表示尚不规范,计划整改,申领规范的排污口标志牌,并申请对我院的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和验收。

    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规范设置,目前我院已经建立相应的规范化排污口档案,包括单位名称、排污口性质及编号、排污口的地理位置(GPS定位经纬度)、主要排放种类、数量、浓度及排放去向、立标情况、设施运行及日常现场监督检查记录等有关资料。

我院负责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主要负责同志,姓名:吴后跃,联系人:王冬梅、联系号码:13956378828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 三院  环保  整改  报告

  抄送:市卫生局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             2012年3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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