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2-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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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办字〔2012〕18号

关于成立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的通    知

院属各科室:

按照卫生部《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文件的精神,为加强我院医疗器械临床安全管理和监测工作,特成立医院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赵春淮

副主任委员:张  旭

委    员:贾玉勤  竟雪莹  李  宁  王  飞  石  慧

          刘福臣  白  毅

秘    书:陈义美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设备科。

主    任:  张  旭

副 主 任: 刘福臣  白 毅

成    员: 郭  勇  杨胜勇  陈义美

为加强医学装备临床使用安全控制与风险管理,保证医学装备安全使用、及早发现事故隐患提高设备运行完好率。我院决定由该组织担负确立医学装备临床使用安全控制与风险管理工作制度和临床不良事件网络直报职责。

一、工作内容:生命支持类、急救类、植入类、辐射类、灭菌类和大型医疗设备的安全检测和临床不良事件网络直报职责,

二、工作方式:以科护士长(辅诊科室主任)——设备科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有权启动应急预案并决定向相应机构回报的方式和时间。

三、科室应当建立上述设备的安全档案并指派专人管理。

四、医院网络直报:陈义美

五、工作要求:对出现的不良事件应立即请分管工程师进行现场确认,并以最简洁的方式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经确认后按要求向相应部门进行网络直报。

六、凡不能按时上报的,医院委员会有权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包括批评,警告,扣发部分岗位津贴等措施。

                           

                                    二〇一二年六月七日  

主题词: 三院  器械装备  组织  通知

  抄送:市卫生局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              2012年6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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