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党字〔2012〕22号(关于调整高洁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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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党字〔2012〕22号

关于调整高洁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院属各党支部、各科室:

经院党委研究决定,调整下列人员职务:

高洁同志为骨科护士长,不再担任投诉办护士长;

李玉洁同志为胸泌科护士长,不再担任ICU护士长;

张辉同志为“120”三院分站护士长,兼分站站长,不再担任新生儿病区护士长;

解霞同志为计免室护士长,不再担任心内科护士长;

马素珍同志不再担任计免室护士长;

柴丽影同志不再担任妇产科护士长;

汪玉玲同志不再担任呼吸内科护士长;

顾莉莉同志不再担任急诊科护士长;

赵捷同志不再担任大内科护士长;

张洁平同志不再担任大外科护士长;

朱成同志不再担任神经外科主任。

此通知

二O一二年十月十二日

主题词:三院  人事  职务  任免  通知  

  抄送:市卫生局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          2012年10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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