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党字〔2012〕22号
关于调整高洁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院属各党支部、各科室:
经院党委研究决定,调整下列人员职务:
高洁同志为骨科护士长,不再担任投诉办护士长;
李玉洁同志为胸泌科护士长,不再担任ICU护士长;
张辉同志为“120”三院分站护士长,兼分站站长,不再担任新生儿病区护士长;
解霞同志为计免室护士长,不再担任心内科护士长;
马素珍同志不再担任计免室护士长;
柴丽影同志不再担任妇产科护士长;
汪玉玲同志不再担任呼吸内科护士长;
顾莉莉同志不再担任急诊科护士长;
赵捷同志不再担任大内科护士长;
张洁平同志不再担任大外科护士长;
朱成同志不再担任神经外科主任。
此通知
二O一二年十月十二日
主题词:三院 人事 职务 任免 通知
抄送:市卫生局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 2012年10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