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医字〔2012〕48号(关于印发《蚌埠三院输血前和输血期间的血液管理制度》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2-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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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医字〔2012〕48号

关于印发《蚌埠三院输血前和输血期间的血液管理制度》的通知

院属各科室:

为确保患者在确认过程中,输血前、输血中和输血后的监测中的安全,根据《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特制定《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输血前和输血期间的血液管理制度》,请各科室组织人员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二O一二年十一月十七日

主题词: 三院  管理  输血  通知

  抄送:市卫生局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            2012年11月17日印发

输血前和输血期间的血液管理制度

为确保患者在确认过程中、输血前、输血中和输血后的监测中的安全,根据《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该制度。

一、血液领回病区后,由二名护士(夜间一人当班时与值班医生)严格查对输血单及血袋标签上的各项内容,同时在输血记录单签上输血时间及操作者、核对者的全名。准确无误方可实施输血 。输血时,由二名护士(夜间一人当班与值班医生)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边核对患者的床号、姓名、年龄、住院号、血型等,确认与交叉配血报告单相符,要有记录。再次核对血液后,用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如有两袋及以上的血液,先进行总核对,输注时一袋一核对一签名。

二、血液从输血科取出后30min内进行输血,从发血到输血结束的最长时间为4个小时。

血液成分

开始

结束

全血/红细胞

离开冰箱后30分钟以内

4小时以内

血小板制品、冷沉淀

立   即

20分钟以内

新鲜冰冻血浆

30分钟以内

20分钟以内

三、输血时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操作必须严格执行输血器操作规程。

四、一般输注血液时不得加温,输血前将血袋内成分轻轻摇匀,避免剧烈振动,输血过程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技术。输血前、后静脉滴注生理盐水冲洗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两袋血之间用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

五、输入的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酸性或碱性药物、高渗或低渗溶液,以防血液凝集或溶解。只有法规明确可以加到血液中的药物或已有证据表明加到血液中是安全的、不会对血液成分造成不良影响的某种药物才可以加到血液中,否则,一般只有0.9%的氯化钠可以加入到血液成分中。

六、护士在采集血标本及输血时,应至少同时使用两种识别患者的方法进行核对。所有患者除均要使用床头牌识别外,清醒患者另外使用“反问式”的识别方法,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另外使用“腕带”识别。

七、为患者输血的护理人员须经输血过程的全方位培训。

八、输血前、输血中和输血后要全程监测患者,以及时发现输血不良反应的征兆,并且要在输血记录中要有详实的记录。

九、输血过程中应掌握先慢后快原则,开始输血时速度宜慢,观察15min无不良反应后,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输血全过程和输血后30min内都必须严密观察有无输血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1、减慢或停止输血,更换输血器,用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道。

2、立即通知值班医生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3、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道,积极配合抢救,并保留剩余的血液及输血器具供检查分析原因。

十、输血完毕,及时收回输血袋并登记于专用记录本上,回收的血袋集中放置于2~6℃冰箱内,保存24小时后作为感染性医疗垃圾做集中处理,要有保存及销毁的记录。

十一、如有输血反应,应逐项填写患者输血反应回报单并送输血科保存。

十二、输血操作者的姓名、输血时间、输用的血液成分类型和数量、监测患者的证据,以及任何输血不良反应都要记录在病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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