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医字〔2012〕66号
关于印发《住院时间超过30天患者的管理与评价规定》的通知
院属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住院患者的管理,促进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保障医疗安全,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按照《安徽省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细则(2012年版)》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住院时间超过30天的患者管理与评价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住院时间超过30天患者信息表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二日
主题词: 三院 医务 管理 通知
抄送:市卫生局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 2012年10月12日印发
住院时间超过30天患者的管理与评价规定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住院病人诊疗管理水平,有效利用各项医院资源,缩短平均住院日,促进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管理与评价规定。
1、各临床科室须对住院时间超过30天的病人进行大查房,作专题讨论,分析原因,提出针对性措施加以落实。
2、各临床科室有专人负责,“住院时间超过30天患者”的动态管理,床位医师应在病区中认真进行评价分析,提高住院诊疗管理水平,建立专项讨论记录。
3、积极把单病种管理和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合理检查,合理治疗,不过度医疗,优化服务流程,切实缩短平均住院日。
4、科室应如实填写“蚌埠三院住院时间超过30天患者”的信息表,于讨论次日上交医务科。
5、科室应对“住院时间超过30天患者”的管理纳入季度医疗质量管理检查体系当中。
6、医务科应定期对全院住院时间超过30天患者信息加以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和优化服务流程建议,缩短平均住院日。
附件:
住院时间超过30天患者信息表
患者姓名 |
年 龄 |
住院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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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室 |
入院日期 |
住院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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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 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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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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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评价 及滞床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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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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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主任签名 |
上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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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两份,科室留存一份,一份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