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医字〔2012〕66号(关于印发《住院时间超过30天患者的管理与评价规定》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2-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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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医字〔2012〕66号

关于印发《住院时间超过30天患者的管理与评价规定》的通知

院属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住院患者的管理,促进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保障医疗安全,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按照《安徽省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细则(2012年版)》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住院时间超过30天的患者管理与评价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住院时间超过30天患者信息表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二日

主题词: 三院  医务  管理  通知

  抄送:市卫生局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             2012年10月12日印发

住院时间超过30天患者的管理与评价规定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住院病人诊疗管理水平,有效利用各项医院资源,缩短平均住院日,促进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管理与评价规定。

1、各临床科室须对住院时间超过30天的病人进行大查房,作专题讨论,分析原因,提出针对性措施加以落实。

2、各临床科室有专人负责,“住院时间超过30天患者”的动态管理,床位医师应在病区中认真进行评价分析,提高住院诊疗管理水平,建立专项讨论记录。

3、积极把单病种管理和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合理检查,合理治疗,不过度医疗,优化服务流程,切实缩短平均住院日。

4、科室应如实填写“蚌埠三院住院时间超过30天患者”的信息表,于讨论次日上交医务科。

5、科室应对“住院时间超过30天患者”的管理纳入季度医疗质量管理检查体系当中。

6、医务科应定期对全院住院时间超过30天患者信息加以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和优化服务流程建议,缩短平均住院日。

附件:

住院时间超过30天患者信息表

患者姓名

年 龄

住院号

科  室

入院日期

住院天数

诊  断

治疗情况

治疗评价

及滞床原因

改进措施

科主任签名

上报时间

注:本表一式两份,科室留存一份,一份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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