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医字〔2012〕77号(关于印发《蚌埠三院肠外营养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2-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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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医字〔2012〕77号

关于印发《蚌埠三院肠外营养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的通知

院属各有关科室:

为加强临床合理应用肠外营养药物,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 三院  药事  管理  制度  通知

  抄送:市卫生局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            2012年11月28日印发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

肠外营养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一、肠外营养药物的使用

(一)营养支持应有适宜的适应证。

(二)应针对患者的疾病与营养状态,选择合适的营养治疗方案。

(三)根据肠外营养药物的临床治疗效果调整治疗方案,同时及时发现、预防和处理可能的并发症,根据不同的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

二、肠外营养药物的配制

肠外营养药物的配制的操作规程应按照规范的操作规程配制,保障静脉用药安全。

三、肠外营养药物的管理

(一)定期对胃肠外营养药物合理应用规范的培训和学习。

(二)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同医务科定期对各临床科室的胃肠外营养药物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点评,并通报检查结果。

(三)定期对临床科室上报的关于胃肠外营养药物的不良反应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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