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办字〔2013〕5号(关于表彰2012年度新农合住院管理工作成绩优异科室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3-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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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办字〔2013〕5号

关于表彰2012年度新农合住院管理工作

成绩优异科室的通知

各有关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管理,奖励先进,激励全院职工树立良好的管理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营造优良的医疗服务氛围,创造优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新农合医疗工作在我院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2012年度各科新农合工作年终统计结果,经研究决定,对2012年度新农合住院管理工作成绩优异的科室给予奖励。

一、奖励条件

(一)科室年度新农合住院病人总数及新农合业务收入排名前列;

(二)次均费用、药品比例及目录外药品使用比例控制合理;

(三)严格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四)年度内无严重违规,无冒名顶替、挂床、低标准收住、伪造病历的现象。

根据以上诸因素全面、综合考核评定奖项。

二、奖项

(一)新农合管理奖

1、一等奖(一名)

微创外科,奖励人民币5000元。

2、二等奖(二名)

骨科、儿科,各奖励人民币4000元。

3、三等奖(四名)

普外科、妇产科、耳鼻喉科、消化内科,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

(二)新农合单项管理优胜奖

1、目录外药品使用控制奖(十二名)

呼吸内科、急诊内科、血液内科、神经内科、内分泌科、中西医结合科、肿瘤内科、眼科,各奖励人民币1500元。

以上科室年目录外药品使用比例<20%。

心内科、泌尿外科、口腔科、皮肤科,各奖励人民币500元。

以上科室年目录外药品使用比例<25%。

2、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优秀奖(六名)

急诊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内分泌科、中西医结合科、儿科,以上科室将根据考核结果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

                                        二O一三年一月三十日

                                 

主题词: 三院  农合  表彰  通知

  抄送:市卫生局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           2013年1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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