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医字〔2013〕4号(关于2012年度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奖惩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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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医字〔2013〕4号

关于2012年度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奖惩的通知

院属相关科室:

根据2012年各科临床路径管理年终统计结果,依据《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奖惩办法》(院医字〔2012〕8号)文件规定,经院领导研究决定,对相关临床科室实施奖惩。具体如下:

一、   奖励

(一)奖励标准:

对于全年入径率﹥50%、完成率﹥70%且满足以下条件的科室按入径总病例数排名前三位给予奖励:

1、每月按规定时间上报信息报送表;

2、未出现擅自更换个案管理员现象;

3、随机抽查和医疗质量季度检查中质量符合要求;

4、临床路径软件管理规范、内容完善。

(二)获奖科室:

1、第一名:

普外一科 奖励金额3000元;

2、第二名

骨  科   奖励金额2000元;

3、第三名

神经内科 奖励金额1000元。

二、   处罚

(一)处罚标准:

1、每月5号前临床科室未上报临床路径管理信息月报表和效果实施评估表的,视为临床路径工作未开展,给予科室100元罚款。

2、、医务科结合上报资料以随机抽查和医疗质量季度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临床科室进行督察,凡发现符合进入临床路径标准,但未进入临床路径的病例,每份给予20元罚款;虽进入路径管理但未及时完成路径表单填写的,扣罚10元。

3、经核实,临床路径表单执行与病程记录及医嘱单中执行内容不一致,内容混乱的病历,视为虚假病历,按照丙级病历处罚。

4、凡在随机抽查和医疗质量检查中发现临床路径管理软件管理混乱、内容不完善,及虚假伪造的,酌情予以科室100~200元罚款。

5、对于全年平均入径率低于50%,或完成率低于70%的科室均给予扣发奖金1000元,两者均未达标的扣发奖金2000元。

(二)受罚科室:

1、违反1~4项要求者已在季度质量检查中给与相关处罚。

2、全年入径率、完成率未达标的科室:

(1)妇 产 科:完成率<70%; 扣发1000元;

(2)消化内科:入径率<50%; 扣发1000元;

(3)内分泌科:入径率<50%; 扣发1000元;

(4)胸心外科:完成率<70%; 扣发1000元;

      (5)呼吸内科:入径率<50%; 扣发1000元;

      (5)神经外科:入径率<50%,完成率<70%;扣发2000元。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五日

主题词: 三院  质控  临床路径  通知

  抄送:市卫生局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           2013年3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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