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23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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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202363

 

关于印发《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23版)》的通知

 

 

院属各专业基地、各轮转科室: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考核管理规定(2023版)》已经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3年814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     2023年814印发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考核管理规定

(2023版)

 

为加强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工作,规范住培专业基地出科考核,提高住培质量,根据中国医师协会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2022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2022版)》、《住培基地工作指南》等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考核对象及时间

凡参加医院住培的在培学员(含高校全日制专硕研究生,以下简称“住培学员”),在每轮转科室完成规定培训内容之后、出科之前,由各专业基地组织相关轮转科室于当月25-31日之间组织对其进行出科考核。对于连续轮转时间超过6个月及以上的科室,轮转科室每3个月进行一次考核,并于培训结束前组织1次出科考核(例:某住培学员在某科室轮转8个月,则轮转科室应在学员第3个月、第6个月进行考核,并在第8个月培训结束前组织1次出科考核)。

每年住培学员参加医院组织的年度考核,并参加执业医师考试和国家水平测试。

二、考核内容及流程

考核包括日常考核、理论考核、临床实践能力考核。

(一)日常考核:按照《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考核手册》执行,由专业基地考核小组、轮转科室共同打分,包括医德医风等内容。

(二)理论考核:由专业基地组织,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2022版)》讨论出题,统一时间、地点和命题,考核形式可为线上考核,临床教学部做好配合工作。

(三)临床实践能力考核:由专业基地组织,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2022版)》,制订培训考核内容、操作规范和评分标准,可在轮转科室或医院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组织实施。培训学员抽签确定考题,实行双考官评分制。

三、考核结果及应用

(一)考核结果认定(百分制)

学员出科理论考核低于合格线、技能考核低于80分、学员出科考核总分低于70分均按不合格计。不合格可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视为该轮转科室出科考核不合格;大病历、考核手册、智慧医教综合管理系统电子手册连续两次未完成的、投诉属实的、发生医德医风一票否决的按不合格计算。

年度考核成绩理论考核低于合格线或技能考核任意一项成绩低于80分按不合格计算。不合格可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发生医德医风一票否决的按不合格计算。

执医考试未通过、国家水平测试成绩低于国家排名10%以下按年度考核不合格计算。

(二)考核结果应用

1、在某轮转科室出科理论考核不合格的,暂时仍按轮转计划进行培训,1月后可就未通过的考核项目进行补考;补考仍不合格的,在完成当前轮转科室培训后,返回未通过考核的轮转科室顺延培训,直至理论考核合格。(例:某学员2月轮转呼吸内科,3-4月轮转消化内科,呼吸内科出科考核不合格,其可暂时轮转消化内科,3月底参加呼吸内科出科考核,考核仍不合格,4月完成消化内科培训后,5月返回呼吸内科顺延培训,直至理论考核合格。)

2、出科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优秀住培学员评选资格;专硕研究生考核结果通报其主管部门,建议取消相关评优资格。

3、年内两次出科考核未一次通过,或年度考试未一次通过者不晋升工资,且无年终奖。

4、一年级、二年级学员年度考核未通过的,由专业基地根据学员不足安排相关科室重新学习3个月,重新学习时间不计入三年轮转;三年级学员和因故推迟报名结业考核的上届学员,发生年度考核未通过、结业前模拟考试2次不通过的,不予参加结业考核。

5、考核不合格人员,按照相关文件扣发待遇。

四、组织实施

(一)各专业基地应成立教学和考核小组,制订符合本专业学员的出科及年度考核实施细则,并严格落实。临床教学部负责监督统筹。

(二)各专业基地负责学员出科考核相关事宜;临床教学部统筹协调各专业基地年度考核相关事宜,并协助组织出科理论集中考核,监督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同时做好考核结果应用;

(三)各专业基地由教学主任落实考核相关工作,考核结束后,将出科考核(日常考核、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成绩)等材料收集汇总、保管,作为教学绩效考核内容备查。年度考核材料由临床教学部收集汇总。

(四)各专业基地应加强对学员执医考试和国家年度水平测试的培训和管理。

五、其他

(一)本规定由临床教学部负责解释。

(二)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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