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卫生厅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
第四周期选拔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科室:
请对照下列推荐条件,推荐人选,并尽快到人力资源部填写申报书或登陆安徽省卫生厅网站http://www.ahswst.gov.cn下载(本周四截至)。
选拔推荐条件:
凡符合下列选拔推荐条件者均可申报和推荐。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本职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勤奋敬业,医德高尚,学风正派,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安心献身于我省医疗卫生事业。
2、医疗、科研、教学业务水平高,学术上有较突出的成就,善于继承,勇于开拓,有创新精神,发展潜力较大,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1963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和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工作成绩突出者,对学历的限制可予以适当放宽。
4、近五年内工作业绩达到下列6项中的2项:
(1)以主要完成人(前三位)获得过省部级科技奖励;
(2)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须在期刊中明确注明)在国内外专业期刊上发表论著4篇以上;
(3)以第一主编出版具有较高学术价值专著1部(ISBN及CIP号,本人撰写不少于10万字),或主编全国统编高等学校教材1部。
(4)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5)承担2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或医疗技术攻关项目(市级单位可放宽至市厅级)。
(6)在本单位创建了新学科、新专业;或从国内外成功地引进开展了新技术、新诊疗方法,填补了省内空白,并且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科教科
2008-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