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
根据卫医秘【2008】767号文件精神,2008年护士执业注册工作即日开始办理。(以下复印件须统一用A4纸复印)
请护理人员对照注册要求及院护理部统一安排完成好2008年护士注册工作。
一、执业注册(首次注册)
1.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临床实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全国卫生技术人员护士(助产)专业资格/执业考试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受聘医疗卫生机构聘任证书原价及复印件;
5.护士职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
6.健康体检表1份;
7.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证件照3张。
二、换发护士执业证书(再次注册)
1.健康体检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3.原《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原件;
4.2006、2007年两个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护士职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
6.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证件照3张。
三、证书遗失
执业证书正本遗失者,需另外提交“执业证书遗失补办申请”及声明证书遗失的报纸,其余材料同换发护士执业证书。
护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