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2009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请奖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09-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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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2009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请奖工作

的  通   知

院属各科室:

2009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请奖网上推荐申报工作已经于2月10日开始,现将2009年度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市科技局负责我市各单位省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工作。

2、今年省科技奖推荐采取初审权下放的方式进行限额推荐。市科技局于3月30日前对推荐项目进行初审。

3、推荐安徽省科技进步类奖项目,整体技术应用期应在一年以上(不含试用),证明其技术成熟,并产生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如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须提交相关证明。其中,对已授权的发明专利项目,按技术发明项目推荐。

4、参加科技进步类奖的项目须办理省级科技成果登记。

5、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争议的项目;存在技术实质性争议的项目不得参加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评审。

6、上年度已推荐参加评审未予授奖的项目,须隔一年,并有新的发展内容的,方可参加。

7、近几年我院通过鉴定的课题负责人,拟参加省科学技术奖评审,请尽快于科教科联系。

具体通知、推荐书及网上推荐的有关说明请参考安徽省科技厅网站(www.ahkjt.gov.cn)。 

 

 

 

                                   科教科

                                  2009-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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