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2008年以来,我院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在我市和市卫生系统创建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达到《蚌埠市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因此,院党委决定申报蚌埠市第十四届文明单位。现根据要求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11月12日——19日
监督电话:市文明办0552-3125428
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行政办公中心5324室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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