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八届安徽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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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部门:

     省科协、省科技厅和省人社厅将联合开展第八届安徽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根据《安徽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申报条件及材料要求

       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在国内外公开正式发表或在国际、全国性学术活动上发表的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均可申报参评(第一作者署名单位须在安徽省境内)。参评论文需由第一作者申报,其他作者申报需经第一作者同意,每人最多申报三篇。参评论文严禁涉及保密内容,并确保论文内容的真实性和客观性,文责自负。

论文申报时须报送以下材料:

    ⒈ 参评学术论文全文(复印件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1份;

    ⒉ 论文发表的学术刊物或论文集的封面与目录(复印件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1份;

    ⒊ 填写《安徽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申报表》1份(见附件1),其中“所属学科”栏目要按教育部学科分类填写(见附件2)。

二、论文申报途径及时间要求

    各市及省直管县科协、人社局和科技局负责本市(县)的论文征集工作;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负责本学会的论文征集工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的人事或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论文征集工作。我院由科教科负责申报。

    请以上各单位将所征集到的参评论文申报材料、征文汇总表(见附件3),于2015年5月26日前由各部门统一申报科教科,申报表word版和征文汇总表Excel版,请发到科教科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三、说明及要求

   ⒈ 为加强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第八届安徽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选委员会和评选办公室。

    2.本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免收评审费,评审工作所需经费由省科协承担。论文评选申报表和汇总表,可从安徽省科学技术协会网站(www.ahpst.net.cn)上下载。所有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3. 评选办公室设在安徽省科协学会部,具体承担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日常工作。

附件:1、安徽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申报表

      2、教育部一级学科(自然科学)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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