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S、PACS/RIS系统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2-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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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须知

 

1 总则

1.1 适用范围: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中所叙述项目。

1.2 招标项目: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PACS/RIS系统

1.3 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12年 11 4日下午5:00

1.4 招标文件领取时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5 标书工本费200元,一经报名概不退还。

1.6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凭证,投标保证金必须为汇票、支票或电汇,若通知中标后五日内不能履行签约义务,将扣除相应的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1.7帐户名称: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

帐  号:1303202419200000910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体育路支行

1.8招标会时间及地点:2012年116日下午点分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会议室

1.9 递交标书截止时间:招标会开始后递交标书,逾期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2.1 投标方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话联系或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通知到招标方。招标方将以书面澄清文件予以澄清。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向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格式内容逐项填写齐全。

3.2 报价表请附于投标文件的第一项。

3.3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均需打印,字迹清楚、内容齐全、表达准确。投标文件封面上注明“正本”或“副本”,分别装入两个包装袋内(并注明正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差别,以正本为准。

3.4 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投标函、投标报价汇总表、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单位。

4 资格证明文件

见商务要求。资质证明文件,于开标时审验。

5 开标、评标和定标

5.1 开标

5.1.1 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招标会,届时请投标方的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按时参加。

5.1.2 开标时审验投标方资质证明文件。

5.1.3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方不予受理。

5.2 评标

5.2.1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满足商务标、技术标的基础上,评出拟选品牌,报院长办公会批准。

5.2.2 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5.2.3 投标文件的澄清 

⑴ 评标委员会有权请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予以说明和澄清。

⑵ 投标人对要求说明和澄清的问题应以明确答复。

5.2.4 评标组织有权选择和拒绝投标人中标。评标组织无义务向投标人进行任何有关评标的解释。

5.2.5 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

5.2.6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符合招标规定的活动,可能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

5.3 定标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6 授予合同 

6.1 招标人将与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6.2 中标方违约

如中标人违约,招标人将从中标候选人中重新选定中标单位,组织供需双方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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