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
2014年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有关规定,经市人社局、卫生局同意,现就我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的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及历届大中专普通院校毕业生(其中本科毕业生须取得学士学位、专科毕业生为高中起点统招三年全日制毕业)。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录用方案另行安排。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布岗位,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聘用。本次共招聘33名。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要求见《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
2、专业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好;
3、应聘者户籍所在地不限,年龄要求:本科生在28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生在2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能适应应聘岗位工作;
5、应聘人员本科毕业生须取得学士学位、专科毕业生为高中起点统招三年制全日制毕业。
四、招聘步骤及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集中报名时间:4月11日~ 4月15日 8:30-11:30 15:00-17:00
2、报名地点、联系电话
报名地点: 市三院(蚌埠市胜利东路38号)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552- 2054019;
3、报名要求: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历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填写《蚌埠市卫生局局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表格附后下载)及1寸免冠同底照片4张
5、说明:专科要求高中起点三年制全日制毕业。
报考人数与招考岗位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小于3:1,不足3:1的,按比例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考(特殊岗位除外)。
5、报名结束,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为考试考察对象,通过蚌埠卫生局网(www.bbswsj.gov.cn)等途径予以公布。
6、4月23~25日考生到三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7、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两科,合计90元)。
(二)考试
应聘蚌埠市卫生局局直差额事业单位各岗位人员的考试考察采取笔试、技能考试、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进行。
报名考生均须参加笔试、实践技能考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笔试40%,实践技能考试、面试占60%比例合成。
1、笔试由卫生局统一组织命题,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2、卫生类笔试内容范围及比例:
(1)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占30%;
(2)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占70%。
3、非医疗卫生专业的考生,参加本次报名,笔试内容为通用基础知识30%,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占70%。
4、笔试成绩通过蚌埠卫生局网(www.bbswsj.gov.cn)及医院网站公布,
5、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岗位以1:3比例确定入围参加实践技能考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市卫生局及医院网站公布。
6、实践技能考试、面试由医院负责组织实施,市卫生局负责进行监督、指导。
实践技能及面试内容范围: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技能、专业操作、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实践技能考试、面试成绩分别在医院网站公布,并上报市卫生局审核,市人社局备案。
(三)健康体检、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报考单位、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统一组织体检,招聘单位负责组织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内容:查阅学生档案、听取学校及实习单位意见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管理能力、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五、聘用
(一)根据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二)拟聘用人员按人事代理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手续、待遇按招聘单位规定执行。
(三)2014年度的大、中专毕业生聘用时不能提供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或未达到公告要求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加强监督,严肃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严禁循私舞弊,若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对当事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关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52—3132092(卫生局)。
0552—2054019(蚌埠三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