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印病历
本院病历复印的流程:
1、 线上申请复印:分为邮寄和预约自取复印病案。患者及家属在出院十个工作日后微信扫描出院记录的二维码或微信搜索小程序“医寄通”,选择医院“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申请。
2、 现场复印:患者及家属在出院十个工作日后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病案室复印接待室进行复印。
病案查询复印服务费10元/份,邮寄费以快递公司按照距离另收取。
现场复印地点:蚌埠市老市委大院南门三院办公楼一楼病案复印接待室。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申请人(机构)应当在申请复印病案室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的委托书)。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户口本、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