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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忌口”与饮食
来源部门: 中药科    作者: 中药科 年士恒    发布时间: 2008年01月21日

    “忌口”,是在患者服药期间忌用一些对药效有妨碍和对病情不利的饮食,通常称作“饮食禁忌”。
1、服用中药讲究“忌口”
    忌口是中医治病的一个特点,历来医家对此十分重视,记载于中医药文献《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等中。 因为我们平时食用的鱼、肉、鸡、蛋、蔬菜、瓜果、酱、醋、茶、酒等普通食物,它们本身也都具有各自的性能,对疾病的发生、发展和药物的治疗作用,均产生一定影响。 清代章杏云所著《调疾饮食辨》一书:“病人饮食,藉以滋养胃气,宣行药力,故饮食得宜足为药饵之助,失宜则反与药饵为仇。” 中医古代文献中,就有记载,如:常山忌葱;地黄、何首乌忌葱、蒜、萝卜;鳖甲忌苋菜;甘草忌鲢鱼;薄荷忌鳖鱼;茯苓忌醋;土茯苓、使君子忌茶等;甘草、黄连、桔梗、乌梅忌猪肉;薄荷忌鳖肉;茯苓忌醋;鸡肉忌黄鳝;蜂蜜反生葱;天门冬忌鲤鱼;荆芥忌鱼、蟹、河豚、驴肉;白术忌大蒜、桃、李等。这说明服用某些药物时,不可吃某些食物。如果吃了禁忌的食物,影响疗效或起相反作用。
2、服用中药合理忌口
    小儿患麻疹或有表证的病人,不宜吃油腻、酸涩的食物,以免影响解表;患疮、疥、肿毒以及皮肤瘙痒等疾病的人不宜吃鱼、虾、牛羊肉等有腥膻味的食品,以免刺激;高热病人应忌油腻;属于虚寒的病人吃生冷瓜果等物品也应有节制和选择。 由于疾病的关系,在服药期间,凡属生冷、油腻、腥臭等不易消化或有特殊刺激性的食物,都应忌口。伤风感冒或小儿出疹未透时,不宜食用生冷、酸涩、油腻的食物;治疗因气滞而引起的胸闷、腹胀时,不宜食用豆类和白薯。因为这些食物容易引起胀气  水肿病人少食食盐;哮喘、过敏性皮炎病人,少吃“发食”如鸡、羊、猪头肉、鱼、虾、蟹等。 “忌口”也不能绝对化,要因人、因病而异,对一般病人,特别是慢性病人来说,若长时间“忌口”,禁食的种类又多,则不能保持人体正常所需营养的摄入,反而降低了人体的抵抗力,对恢复健康不利。 因此,在医师指导下,可适当食用增加营养的食物,以免营养缺乏。
3、服药期间要忌口
    正在服药的病人不要吃发物。 “发物”是指患了某种疾病的人在治疗期间不宜食用的食物,也就是能诱发疾患。 中医按其性能分为六类:
一为发热之物,如姜、花椒、羊肉、狗肉等;
二为发风之物,如虾、蟹、椿芽等;
三为发湿之物,如饴糖、糯米、醪糟、米酒等;
四为发冷积之物,如梨、柿及各种生冷之品;
五为发血之物,如辣椒、胡椒等;
六为发滞气之品,如土豆、莲米、芡实及各类豆制品。
    “辨证论忌”,根据患者的体质,有针对性地忌口。形体虚寒、大便溏薄、胃痛喜温、四肢发冷,则西瓜、雪梨、香蕉等凉性食物当忌;面目红赤、发热口渴、失眠心烦、痔疮下血,则生姜、胡椒、白酒、大蒜等热性食物当忌;患有荨麻疹、各种皮炎、湿疹、酒糟鼻、痤疮的人,一切刺激性食物都可能成为“发物”,需根据病人的体质“忌口”。有的哮喘病人,平时可以随便吃、随便喝,而在哮喘发作期间,蛋、牛奶、鱼虾等高蛋白食物易加重病情,理当忌口。患有疥疮等皮肤病的患者,忌食咸水鱼、虾、蟹及羊肉、猪肉等食物;水肿病人忌食食盐;肝炎病人忌食辛辣、油腻食物;服荆芥时忌服鱼、虾、蟹;服天冬时忌服鲤鱼;服白术时忌服大蒜等。
    忌喝浓茶、吃腐乳。一是服中药时不要喝浓茶,因为茶叶里含有鞣酸,浓茶里含的鞣酸更多,与中药同服时会影响人体对中药中有效成分的吸收,减低疗效。其他饮料如咖啡、可乐、雪碧都不宜喝;二是服中药别吃腐乳,因为腐乳中含有一种蛋白酶,会抵消中药的药效,所以也需特别忌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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