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
1、事项名称:长期异地居住、异地安置手续办理
2、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蚌埠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结算管理实施细则>等医疗保险配套文件的通知》(蚌劳社〔2008〕57号)
3、服务对象:
3.1 异地安置:在异地长期居住且户口也迁往异地的退休人员。
3.2 长期异地居住:在异地长期居住一年以上的退休人员。
4、申报材料:
4.1 异地相关证明:
4.1.1 异地安置:异地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及异地身份证的原件;
4.1.2 长期异地居住: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居住一年以上的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承诺书。
4.2 社会保障卡原件。
5、办理程序:
5.1 参保人或经办人携带上述材料到市医保中心社会医疗管理科领取《医疗保险异地居住(异地安置)人员选择异地医院申请备案表》,按表格内容要求填写。也可登陆蚌埠市医保网上办事平台或者微信公众号办理异地人员登记。
5.2 市医保中心根据其提供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为其即时办理异地居住手续并将本表退参保人员一份。
6、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7、收费标准:不收费
联系方式:
医保中心社会医疗管理科:0552-2059648
医保中心医疗费用结算科:0552-2065541
网上办事:http://218.22.88.62:8000/wsbsbb/index/ybindex.html
微信公众号:蚌埠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