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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情况、急诊急救住院备案和费用报销须知

服务对象:旅游、探亲或因公出差期间,在异地急诊住院及其他特殊情况发生医疗费用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办理程序:

一、异地就医住院备案:

 患者住院后7日内,由本人或代理人以微信公众号或者网上备案等方式备案,备案需告知患者姓名、社会保障卡号、入院时间、入院疾病、所住医院、科室、床位号等。

二、医疗费用报销须知

1、住院治疗结束后,由患者或代理人携带以下材料报销:

    (1)医疗费用发票、医疗费用明细汇总清单、出院小结(又称出院记录)或住院病案复印件,以上均需加盖医院有效印章,门诊病历等材料。

    (2)社会保障卡原件、患者本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原件(需提供开户银行网点名称,若提供他人银行账户,须提供关系证明)等材料,到市医保中心按规定审核报销。

   (3)急诊急救住院的须提供急诊证明和急诊病历。探亲期间住院的和因公出差期间急诊急救住院的须提供相关承诺书。

  

    2、医疗费用报销特殊情况须知

    (1)住院期间若因就诊医院缺药,需前往其他医院或药店购买药品的,须另附发票及明细清单、医嘱单、外购处方。外购处方由主治医生开具,经该医院医保办公室或住院科室同意并盖章。

    (2)住院期间需要前往其他医院检查或化验的,须另附医嘱单及外院检查化验报告等材料。

    (3)住院期间使用体内植入材料的(如:支架、钢板、螺钉、补片、钛网等),若确为国产但住院材料无法体现产地的,报销时须提供植入性医疗器械使用和收费清单(注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或医疗器械条形码等产地证明材料,不能提供产地证明的按进口材料予以报销。

    (4)住院或门诊特殊病医疗中若发生中草药费用,须提供中草药明细清单(需加盖医院有效印章)。

 3、医保中心在审核过程中发现疑问需提供相关补充材料的,报销申请人须按要求提供。由于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全或病历记载不全或医疗费票据不规范的不予受理。跨年度三个月未报销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4、参保人员未按医保有关规定就医的,将相应再增加医疗费用个人承担比例。

 

微信公众号:蚌埠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网上备案:蚌埠市医保网上办事平台

http://218.22.88.62:8000/wsbsbb/index/yb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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