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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蚌埠市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部门: 防保科    作者: 防保科黄新年    发布时间: 2010年11月29日

院属各科室:
    针对近期河南等省发生的蜱传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疫情,切实我做好我院相关防控工作,现将《蚌埠市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监测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科主任负责带领全科人员认真学习本方案,做好学习记录,提高对发热伴血小板减少为主要表现的感染性病例诊疗水平。
    二、首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此类疑似病例,立即上报医院防保科或总值班。

 

预防保健科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蚌埠市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监测实施方案

近年来,包括我省在内的河南、山东、江苏等省陆续报告发现了以蜱叮咬导致的发热伴血小板减少为主要表现的感染性病例,少数重症患者可因多脏器损害,救治无效死亡。为切实做好我市相关疫情监测工作,防止疫情在我市的发生流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监测目的

1、及时发现、报告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病例,争取最佳救治效果;

2、正确进行标本采集、登记和保存并上报。
二、监测范围

全市所有县级以上的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血液科和感染科(传染科)。

三、病例定义

1、发热≥38℃

2、急性起病,全身中毒症状明显,可表现为全身不适、乏力、头痛、肌肉酸痛,以及恶心、呕吐、厌食、腹泻等。个别重症病例可出现皮肤瘀斑、出血,伴多脏器损伤,弥漫性血管内凝血等。
    3、实验室检测呈血小板降低,或同时伴有白细胞降低;

4、可明确排除为血液系统疾病。
四、监测时间

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开始起。
五、监测内容和方法

1、病例报告

各医疗卫生机构医生在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病人后,立即电话报告市疾控中心,三县所辖的医疗机构报所在县的疾控中心。

2、病例调查

市和所在县的疾控中心接到报告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按照附件1的要求,填写“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表”,开展病例的个案调查。其中,三县的在调查完毕后,应在2小时内将个案调查表传真报送至市疾控中心。
    3、病例治疗和防护

在病原尚未明确前,对该类疾病的治疗、消毒和防护按照卫生部的《人粒细胞无形体病防控技术指南(试行)》,进行相关病例处置工作。
    4、标本采集、保存和运送

对符合病例定义的现症病例,医疗机构应及时采集急性期(发病一周内或病例入院时)和恢复期(发病后3-4周)血清标本,每份标本血清量不少于2ml,并及时分离血清,按照附件2的要求填写病例登记采样表。

市疾控中心应及时组织人员,专人专车,将血清标本送至省疾控中心,如无法运送时,血清标本急性期血清应置-70°C冰箱保存,恢复期血清可以置-20°C冰箱保存。

     六、联系人

市疾控中心急性传染病防治科负责监测工作的的实施和指导。联系人:程孝连、郭倩;联系电话:2074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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