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08年以来,我院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在我市和市卫生系统创建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达到《安徽省文明单位创建和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因此,院党委决定申报安徽省第九届文明单位。现根据要求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8月20日——27日
监督电话:省文明办0551-2607709
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39号
市文明办0552-3125428
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行政办公中心5324室
安徽省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
二O一O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