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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修订《手足口病防治预案》的通知
来源部门: 办公室    作者: 办公室赵奎义    发布时间: 2012年06月27日

 院医字〔2012〕7号

 

 

关于重新修订《手足口病防治预案》的通知

 

院属各科室:

为做好以手足口病预防和控制工作,早期发现疫情,及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护儿童健康,结合我院实际,重新修订《手足口病防控处理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流程

附件2:手足口病临床处置流程图(2011年版)

附件3:药品及防护用品储备目录

附件4:手足口病例会诊转诊制度

 

                              二O一二年五月二日

 

 

 

 

 

 

 

 

 

 

 

 

 

 

 

 

 

 

 

 

 

 

 

主题词: 三院  △手足口病  防治  通知

  抄送:市卫生局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             2012年5月2日印发

手足口病防治预案

一、总则

手足口病是由肠道病毒(以柯萨奇A组16型(CoxA16)、肠道病毒71型(EV71)多见)引起的急性传染病,多发生于学龄前儿童,尤以3岁以下年龄组发病率最高。病人和隐性感染者均为传染源,主要通过消化道、呼吸道和密切接触等途径传播。

(一)目的

以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轨道,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充分准备,依法管理、协调指挥,加强培训、有效应对。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院应对手足口病防控处理工作。

二、组织管理和职责

(一)领导小组

组  长:赵春淮

副组长:王志强  冯燕娴  吴  寅  张  旭  张倩茹       

成  员:徐  辉  贾玉勤  李  宁  石  慧  庞  涛 

张  明  吴后跃  张士勇  刘福臣 

职责:

1、负责全院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统一部署预防、控制工作和应急人员的调动。

2、 具体负责协调医院手足口病防控的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科室工作。

3、负责医院疫情监控、报告工作。

4、负责做好医务人员知识培训、人员调配。

5、 负责处理上级所交办的工作事宜。

(二)重症病例救治专家组

组  长:张  旭

副组长:冯燕娴

成  员:李社会  韩  旻  袁建强  李  静  孙向东 

朱  明  刘  刚  金  强  君琴  徐仲璇 

职责:

1、 对全院相关医护人员进行手足口病防控业务知识的培训工作,掌握诊疗标准。

2、负责对重症手足口病患者治疗进行指导,完善防控方案。

(三)消毒隔离组

组长:张倩茹

组员:石  慧  刘  坤  乔翠兰  李  甲  君琴  徐仲璇

职责:

1、 负责消毒隔离及医院感染预防控制,重点加强相关科室消毒隔离措施的检查、落实和指导。

2、 加强对相关科室医护人员防护工作的检查落实。

(四)后勤保障组

组长:吴  寅

组员:庞  涛  刘福臣  张士勇  吴后跃 

职责:

1、 做好手足口病防控工作中所需的医疗设备、医用材料、各类药品、消毒剂等物资的计划采购、调拨工作,保障供应。

2、提供必须的后勤保障。保证医院车、水、电、讯等各路的畅通和到位,及时调配。

3、保证良好的诊疗环境。

三、预检分诊

(一)在门诊大厅入口处设预检分诊处,负责对就诊患者进行预检分诊。

(二)预检分诊人员对疑似手足口病患者指导其前往手足口病门诊就诊。

四、诊疗规范

(一)首诊医生对前来就诊的患者进行详细的问诊,诊断依据《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版)》执行,对疑似手足口病患儿指导到手足口病专用诊室就诊。

(二)手足口病门诊医生对分诊来的患者做必要的物理、实验室等检查,进一步确诊。普通病例可门诊治疗,并告知患者及家属在病情变化时随诊,重型病例应住院治疗,危重型病例及时收住儿科ICU救治。

(三)手足口病门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发现疑似危重症病例

应立即报防保科及医务科,申请院专家组会诊、排查。

(四)诊疗室、治疗室等污染区在消毒隔离组的指导下进行消毒。

五、疫情报告

(一)防保科负责手足口病疫情日常报告、监测工作。电话:2052519(内线:3125)

(二)临床诊断病例和确诊病例按照《传染病防治法》中丙类传染病要求,以传染病报告卡形式及时报告预防保健科。

(三)各接诊医师如发现疑似重症病例立刻报告防保科,防保科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报告分管院长,组织院专家诊疗组进行确认、排除,同时指导做好隔离救治、消毒、个人防护。对院专家诊疗组仍不能排除的疑似重症病例立即报告市卫生局医政科、应急办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申请市专家组会诊,并在其指导下开展防控救治工作。(电话:0552-3132075、3132090、2074363 )

六、其他

本预案中所包含的内容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下发的最新规定为准。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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