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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三院迎接蚌埠市二类城市汉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通知
来源部门: 办公室    作者: 办公室赵奎义    发布时间: 2012年06月27日

院办字〔2012〕7号

 

 

关于印发《三院迎接蚌埠市二类城市汉语言

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通知


院属各科室:

为促进三院语言文字工作的全面发展,做好迎接安徽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努力实现卫生行业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促进卫生行风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树立卫生良好形象,根据《市卫生局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卫办 [2012]15号)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方案。各相关科室按照方案要求切实抓好落实。

 

 

附件:市三院语言文字规范使用管理制度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主题词: 三院  语言文字  评估方案  通知

  抄送:市卫生局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             2012年4月5日印发

市三院迎接国家二类城市汉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  施  方  案

 

2012年省语委将对我院进行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根据《市卫生局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按照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要求,提高卫生系统语言文字应用的规范化水平和文化素质,营造“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良好语言文字环境,树立公共服务窗口的文明形象,确保我院达到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标准,顺利通过省政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评估验收。

二、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成立三院汉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迎评领导小组,赵春淮院长任组长,王志强副书记任副组长,庞涛、贾玉勤、李宁、钱杰娜、管义凤、李莉为小组成员。工作机构设在院办公室,李莉为联络员。

三、评估内容

评估内容分为综合管理(组织领导、工作机构、管理措施、法制建设和宣传工作)、普及普通话和社会用字管理三大部分组成。

四、实施步骤

(一)自查整改阶段(201110—20123月)

组织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市三院迎接国家二类城市汉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和《蚌埠市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任务分解表》,熟悉达标内容,增强迎评意识,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分工,要求落实“六个一”,即:确定一名分管领导;明确一个工作机构;落实一名工作人员(联络员);制定一个迎评工作方案和要求;悬挂一条大幅宣传标语;组织一次培训测试。

(二)检查落实阶段(20123—20125月)

1、要在办公场所适当位置悬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张贴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标语,并在办公室、会议室摆放“请讲普通话、请写规范字”的宣传标牌,可围绕“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制作特色展板,展示本单位语言文字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绩。

2、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彻底清理不规范用字,对本单位用语用字进行细致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求各单位的名称牌、公文(文头和正文)、印章、奖状、证书、标志牌、指示牌、电子屏幕、电脑网站(页)、印刷体标语(牌)、板报专栏、执法文书、医院病历用字规范,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所有公示性印刷字中的不规范用字,须全部改换到位。

3、要将普通话作为卫生系统工作人员面向公众的会议用语;作为在媒体和公共场合讲话用语;作为公务活动中的交际用语和卫生系统内部的工作用语,作为医患会话交流用语。

(三)接受评估检查阶段(20125—20126月)

做好迎接市级评估验收工作,对初评检查中问题进行归类整理和整改,做好接受省语言文字工作检查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城市汉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是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一项基本措施,做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对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提升医务工作人员自身素质,营造医疗良好环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将汉语言文字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语言文字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要有专(兼)职人员负责语言文字工作,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二)落实措施,推进工作。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蚌埠市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任务分解表》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明确评估工作的范围、内容、标准和操作办法,立足于日常工作中的语言文字应用和管理,建立“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长效机制,提高重点岗位的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

(三)完善资料,形成规范。要建立规范化的语言文字工作档案,根据语言文字工作自评内容将材料分类归档,要求资料齐全,清晰有序,使语言文字工作逐步走向规范。

 

 

 

 

 

附件:

市三院语言文字规范使用管理制度

 

为做好三院工作人员的语言文字规范工作,提高医疗、行政服务水平,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提高全院语言文字规范意识

全院职工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并以此为契机,提高全院工作人员语言文字规范意识。

二、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

医院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大力推广普通话和积极推进文字应用规范化。领导带头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做到“四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组织工作到位、计划措施到位、检查督促到位。

三、坚持自觉使用规范字的制度

在公文用字、公文印章、单位名牌(名称牌)、指示牌(标志牌)、公告栏、便民服务窗口、奖牌奖状证书、宣传栏(宣传标语)、网络网页、个人名片等自觉使用规范字。

四、推广使用普及普通话制度

三院一切公务活动,应倡导和使用普通话。即在日常办公、会议、接待、对外交际及公共场合讲话使用普通话,把普通话作为三院的工作语言、会议语言和接待服务语言。积极参与普通话水平测试,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语言文字工作骨干队伍。采取多形式、多层面的方式培训各类人员,使三院语言文字工作队伍的管理能力、政策水平得到全面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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