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文件
院医字〔2012〕42号
关于印发《蚌埠三院临床输血适应症管理规定》的通 知
院属各科室:
为规范临床用血的科学性、合理性,提高输血疗效,避免输血不良反应的发生,节约宝贵的血液资源,根据《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规定,特制定《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输血适应症管理规定》,请各科室认真组织人员学习,遵照执行。
二O一二年十一月十七日
主题词: 三院 管理 血液 适应症 通知
抄送:市卫生局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 2012年11月17日印发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
临床输血适应症管理规定
一、手术及创伤输血适应症:
(一)浓缩红细胞 用于需要提高血液携氧能力,血容量基本正常或低血容量已被纠正的患者。低血容量患者可配晶体液或胶体液应用。
1.血红蛋白>
2.血红蛋白<
3.血红蛋白在70~
(二)血小板 用于患者血小板数量减少或功能异常伴有出血倾向或表现。
1.血小板计数>100×109/L,可以不输。
2.血小板计数<50×109/L,应考虑输。
3.血小板计数在50~100×109/L之间,应根据是否有自发性出血或伤口渗血决定。
4.如术中出现不可控渗血,确定血小板功能低下,输血小板不受上述限制。
(三)新鲜冰冻血浆(FFP) 用于凝血因子缺乏的患者。
1.PT或APTT>正常1.5倍,创面弥漫性渗血。
2.患者急性大出血输入大量库存全血或浓缩红细胞后(出血量或输血量相当于患者自身血容量)。
3.病史或临床过程表现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凝血功能障碍。
4.紧急对抗华法令的抗凝血作用(FFP:5~8ml/kg)。
(四)全血 用于急性大量血液丢失可能出现低血容量休克的患者,或患者存在持续活动性出血,估计失血量超过自身血容量的30%。
回输自体全血不受本指征限制,根据患者血容量决定。
注:①红细胞的主要功能是携带氧到组织细胞。贫血及容量不足都会影响机体氧输送。但这两者的生理影响不一样的。失血达总血容量30%才会有明显的低血容量表现,年轻体健的患者补充足够液体(晶体液或胶体液)就可以完全纠正其失血造成的血容量不足。全血或血浆不宜用作扩容剂。血容量补足之后,输血目的是提高血液的携氧能力。首选红细胞制品。晶体液或并用胶体液扩容,结合红细胞输注,也适用于大量输血。
② 无器官器质性病变的患者,只要血容量正常,红细胞压积达0.20(血红蛋白>
③ 手术患者在血小板>50×109/L时,一般不会发生出血增多.血小板功能低下(如继发于术前阿斯匹林治疗)对出血的影响比血小板计数更重要。手术类型和范围、出血速率、控制出血的能力、出血所致后果的大小以及影响血小板功能的相关因素(如体外循环、肾衰、 严重肝病用药)等,都是决定是否输血小板的指征。分娩妇女血小板可能会低于 50×109/L(妊娠性血小板减少)而不一定输血小板。因输血小板后的峰值决定其效果,缓慢输入的效果较差,所以输血小板时应快速输注,并一次性足量使用。
④ 只要纤维蛋白原浓度大于
二、内科输血适应症:
(一)红细胞:用于红细胞破坏过多、丢失或生成障碍引起的慢性贫血并伴缺氧症状。血红蛋白<
(二)血小板:血小板计数和临床出血症状结合决定是否输注血小板,血小板输注指征:
血小板计数>50×109/L 一般不需输注
血小板10-50×109/L 根据临床出血情况决定,可考虑输注
血小板计数<5×109/L 应立即输血小板防止出血
预防性输注不可滥用,防止产生同种免疫导致输注无效。有出血表现时应一次足量输注并测CCI值。
CCI=(输注后血小板计数-输注前血小板计数)(1011)×体表面积(m2)/输入血小板总数(1011)
注:输注后血小板计数为输注后一小时测定值.CCI>10者为输注有效。
(三)新鲜冰冻血浆:
用于各种原因(先天性、后天获得性、输入大量陈旧库血等)引起的多种凝血因子Ⅱ、Ⅴ、Ⅶ、Ⅸ、Ⅹ、Ⅺ或抗凝血酶Ⅲ缺乏,并伴有出血表现时输注。一般需输入10~15ml/kg体重新鲜冰冻血浆。
(四)普通冰冻血浆:主要用于补充稳定的凝血因子。
(五)洗涤红细胞:用于避免引起同种异型白细胞抗体和避免输入血浆中某些成分(如补体、凝集素、蛋白质等),包括对血浆蛋白过敏、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患者、高钾血症及肝肾功能障碍和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症的患者。
(六)冷沉淀:
主要用于儿童及成人轻型甲型血友病,血管性血友病(vWD),纤维蛋白原缺乏症及因子Ⅷ缺乏症患者。严重甲型血友病需加用Ⅷ因子浓缩剂。
(七)全血:
用于内科急性出血引起的血红蛋白和血容量的迅速下降并伴有缺氧症状。血红蛋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