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蚌埠市卫生计生委直属差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就2015年度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及历届大中专普通院校毕业生(其中本科毕业生须取得学士学位、专科为统招全日制毕业)。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布岗位,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共招聘工作人员19名。
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见附件《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
2、专业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好;
3、年龄要求:本科生在28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生在25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能适应应聘岗位工作;
四、招聘步骤及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集中报名时间:4月27日~ 4月29日
2、报名地点、联系电话
报名地点:蚌埠市胜利东路38号 蚌埠三院人力资源部
联系电话:0552- 2054019
3、报名所须材料:应聘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1寸免冠同底照片4张。历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经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
4、应聘者填写《蚌埠市卫生计生委直属差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
5、报名结束,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为考试考察对象,通过市卫生计生委网站(www.bbswsj.gov.cn)及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予以公布。报考人数与招考岗位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小于3:1,不足3:1的,按比例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考(特殊岗位除外)。
6、领取准考证:5月7~8日,凭交费收据至人事科领取(代领)准考证。
7、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两科,合计90元)。
(二)考试
应聘各岗位人员的考试考察采取笔试、技能考试、面试等方式进行。报名考生均须参加笔试、实践技能考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笔试40%,实践技能考试、面试占60%比例合成。凡由省统一招募、在基层服务2年以上考核称职的“村官”及“三支一扶” 服务人员,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待遇。
1、笔试由市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命题,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2、医疗卫生类笔试内容范围及比例:
(1)医疗卫生基础知识占30%;
(2)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占70%。
3、非医疗卫生专业的考生,笔试内容为基础知识30%,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占70%。
4、笔试成绩通过市卫生计生委网(www.bbswsj.gov.cn)及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5、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岗位以1:3比例确定入围参加实践技能考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市卫生计生委及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6、实践技能考试、面试由蚌埠三院负责组织实施,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监督、指导。
(三)健康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报考单位、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聘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2、拟聘用人员按人事代理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手续、待遇按合同规定执行。
3、2015年度的大、中专毕业生聘用时不能提供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加强监督,严肃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严禁循私舞弊,若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对当事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关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52—2054019。
蚌埠市卫生计生委直属差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